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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水日】周至县人民检察院邀您一起守护“生命源”

发布时间: 2024-03-27
  

  2024年3月22日是第三十二届“世界水日”,水是人类生产生活必要、必需、必备的物质,爱水、惜水、护水是每一个社会公民的责任。近年来,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扎实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主动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协作联动,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努力实现公益诉讼质效的最优化和公益保护合力的最大化。

  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专题宣传活动。渭河是黄河的最大支流。渭河西安段属于渭河中下游河段,河道全长140.6 公里,自西向东流经周至县等7个区县,17个乡镇、街办。西安境内还有多条渭河支流,包括黑河、沣河、灞河、泾河等。渭河是长安“八水”的主脉,与秦岭共同构筑了“南山北水”的独具西安特色的山水城市格局,被誉为关中平原的“母亲河”。2023年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提高两法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提升群众爱河护河意识,周至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周至县渭河管理站共同开展“学习黄河保护法 守护母亲河安澜”专项宣传活动,并与周至县水务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工作方案》。

  二、开展黑河水源地保护专项走访活动。黑河流域发源于秦岭太白山主峰,全长125.8公里,每年向西安市供水3.8亿吨,供水量占比高达西安总供水量的76%,是西安市最大的饮用水水源地,被誉为西安人民的“母亲河”。为进一步加强“母亲河”的保护和管理,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察蓝”守护黑河源公益诉讼走访交流活动,相继走访了西安市公安局黑河分局、西安市小王涧国有生态林场、西安市黑河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总站、周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周至县生态环境局、周至县水务局、周至县黑河管理站开展座谈交流工作,以实际行动全力维护、持续保障黑河水源地安全稳定。

  三、开展黑河水域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活动。为扎实开展黑河水域保护专项活动,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护生物多样性、筑牢黑河流域生态安全屏障。周至县人民检察院与多家行政机关前往黑河流域开展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巡查中发现,不少钓鱼爱好者违反相关规定,在河道两岸进行垂钓,存在人身安全隐患,同时破坏了生物多样性。投放的饵料及丢弃的生活垃圾对黑河流域中下游水质造成一定影响,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执法人员现场向垂钓人员和沿河群众宣传严禁非法捕捞及黑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劝返垂钓者30余人,当场对情节严重的垂钓者进行处罚,并没收渔具,使其认识到错误,提高了守法意识。

  四、开展饮用水源地和地下水资源的保护专项活动。为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和地下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促进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社会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积极助力我市打赢碧水保卫战,根据《西安市检察机关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周至县人民检察院与周至县水务局联合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干警与县水务局相关负责同志,先后前往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田峪河水源地、㠇峪河水源地、周至县自来水厂水源地进行摸排走访,全面掌握我县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通过走访调查,检察干警了解到各水源地的日常管护、设备运行、供水量等相关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制发了检察建议,为后续工作开展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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