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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检讯】一场特别的警示教育会

发布时间: 2023-04-10
  

 

  4月6日,周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在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县纪委监委组织有关单位60余名党员干部现场旁听。周至县检察院充分利用这一契机,周密组织安排,精心谋划部署,“开庭审理+警示教育”模式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该案办理过程中,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认真落实监检衔接工作机制及办法,及时提前介入,与县监委就案件定性、侦查方向、证据收集固定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交流。该案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严格依法依程序办理,及时告知嫌疑人相关权利义务,严审细查案件事实与证据,加强与县监委沟通协作,补足补强相关证据。案件起诉县法院后,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庭前会议关于非法证据排除、鉴定意见等方面问题。以上工作的开展,为庭审的顺利进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沉着冷静、从容应对。在法庭调查阶段,完成全面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以案说法,对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和论证。控辩双方充分表达了各自的意见和观点。最后结合该案特点,现场进行了法治宣传和教育。整个庭审过程严密紧凑,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达到了指控犯罪、警示教育应有的效果。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为人民服务的职责,不是捞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感触颇深。言犹在耳,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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