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铁栏后面的是个微胖的男子,略显邋遢,虽然只有二十几岁,但是头发的边隙已经发白,他没有学过系统的手语,手语翻译人员只能通过自然手语简单地与他沟通。他胡乱地用手比划着,示意自己有一个媳妇儿在家,也是聋哑人,而且还有精神残疾。小时候在周至县楼观台聋哑学校上过几年学,出来后又没有正当工作,但是可以打工,可以给村里人干“天天活”……


近日,在周至县看守所讯问室里,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进行了这样一场“无声”的提审。为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周至县人民检察院聘请聋哑学校通晓手语的老师担任翻译,犯罪嫌疑人严某某、赵某某均为聋哑人,二人在周至县哑柏镇上阳化村猕猴桃地盗窃了被害人肖某的手机一部,并将手机支付密码破解后对微信钱包内的人民币进行了盗刷,后二人主动投案自首,经过讯问,犯罪嫌疑人严某某、赵某某对自己盗刷手机的行为供认不讳,并且已将赃物及时退还和赔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并不复杂的案情,却有着“特殊”的犯罪嫌疑人,引起了办案检察官的深思。聋哑人犯罪时有发生,他们因为身体残疾,相对正常人来说,他们的生活和就业都存在更多困难,而其中一些人的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反而更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针对该案的特殊情况,第一检察部迅速召开了联席会议,经过讨论,大家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严某某、赵某某涉嫌盗窃罪,但其二人均系自首,认罪态度较好,且赃物已经退还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检察机关综合考虑案件事实、社会危险性、家庭特殊性及聋哑人等情节,依法对二人作出从轻处理。
一个简单的案件,一次特殊的办理。承办检察官在手语翻译老师的帮助下,克服了双方的交流障碍,将法言法语传达到无声世界,让犯罪嫌疑人“听到”法律的声音,从而保障了聋哑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随着经济、社会进步,聋哑人犯罪呈上升趋势,司法机关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更应该对这个特殊群体多一些关注,为他们的生活和就业提供更多便利、创造更多机会,给他们创造一个自力更生的环境,预防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让法律温度在公平正义和人文情怀中得到有力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