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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检讯】《不起诉决定》让困难家庭重获温暖

发布时间: 2021-12-02
  

  

  今年8月,患有智力障碍的李某发现其堂妹家中一辆三轮车未上锁,心生邪念,盗走藏匿。

  其父李老汉发现儿子表现异常,再三追问下,李某说出盗车实情。李老汉立即将儿子送到派出所自首,并协助公安追回车辆。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中,发现李某自愿认罪认罚,具有自首情节,案发时为限定行为能力人,且事后已取得失主谅解。由于其患有智力障碍,谋生能力差,且其父母年迈,家庭经济困难,系低保户。

  宣告决定那天,李老汉带着儿子来到检察院,对自己平时疏于教育表示忏悔,同时对检察机关人性化处理表示感激。从他的眼神中,可以看出对未来生活的信心和希望。

  李某局促无措的站在老父亲身旁,低声胆怯地说:“我错了,回家以后和父亲好好干农活,再也不偷东西了。”

  我错了……

  不起诉决定

  冬日的暖阳透过窗户洒到父子二人身上,阳光的温度和司法的温度交相辉映,一纸不起诉决定书让困难家庭重获希望,也让检察工作有法有情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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