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检察要闻

【以案说法】只是点了一下链接,然后悲剧了……

发布时间: 2021-06-04
  

  近日,周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杨某等8名被害人在网上售卖游戏账号。犯罪分子给被害人发送交易平台链接后,利用该游戏账号交易平台,以被害人售卖游戏账号所得资金被冻结需解冻才能提现为由,让被害人给犯罪嫌疑人刘某等人的多张银行卡账户转入大量资金,骗取被害人钱财近30万余元。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犯罪嫌疑人刘某在网上找兼职,按照对方要求办理了多张银行卡,并将银行卡号以及微信、支付宝收款二维码提供给对方,每日仅转进入其账户的资金即可获取佣金。

  刘某在明知对方交易存在异常仍为对方实施的网络诈骗行为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其行为已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周至县人民检察院遂依法对其作批准逮捕处理

  网络信息时代,请勿轻信不明网络交易链接,保护个人财产;勿轻信随便转账、出借银行卡、手机卡即可获得高额佣金类的不劳而获之事,远离法律红线,既不落入犯罪分子的圈套,也不成为网络诈骗之帮凶,使自己身陷囹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