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晓青从四个分方面就做好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认识再提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工作力度再加大。涉黑涉恶案件坚持领导包案制度,由侦监、公诉部门负责人专人办理,快捕快诉;
三是宣传氛围再浓厚。利用春节前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再掀扫黑除恶舆论新高潮;
四是专项斗争再深化。切实加强办案力量、经费保障和装备保障,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