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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3-15
  

  

  一、检察院主要职责

  ( 一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周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 、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 、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 、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 、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2019年年度工作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全县追赶超越的攻坚之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市县委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上级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长会议的各项部署,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着力抓好改革强检、科技强检、素能强检,持续提升服务大局能力、法律监督水平、司法办案公信,为周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新形势下检察工作定位导航。自觉强化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政治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牢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在人大监督下依法履职,立足宪法定位,强化检察担当,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着力打造公信检察、为民检察、规范检察、阳光检察。按照《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要求,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站位,当好法治秩序的建设者、公共利益的维护者。

  二是坚持以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为新时代实现高质量发展助力护航。紧扣发展需求,进一步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找准法律监督切入点,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聚焦打好风险防范攻坚战,深化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治理,依法严惩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聚焦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紧盯关键环节,积极参与扶贫领域刑事犯罪专项治理,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参与水污染、土地污染、大气污染、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等专项行动,继续加大对盗采砂石、非法占地、盗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探索建立“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新模式,守护好周至绿水青山。

  三是坚持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在新期待中展现检察为民新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众安全问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黄赌毒黑拐骗等犯罪,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整治,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依法严惩教育、医疗、食品药品等领域犯罪,不断强化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司法保护,着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围绕人民群众最关注的公平正义问题,加强对权力的司法监督、对权利的司法保护,完善全方位、立体化刑事检察监督体系,推进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专项监督活动常态化开展、各类监督手段综合化运用,坚决纠防冤假错案。完善民事检察新格局,打造行政检察新架构,推动民事行政检察成为检察监督新亮点。

  四是坚持以深化改革、聚力创新为牵引,在新起点上激发检察监督新动能。积极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检察官员额管理,落实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和“捕诉一体”改革工作,完善司法监管、责任追究、绩效考核制度。完善建立监察委员会调查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的有效对接机制,严格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继续在反腐斗争中发挥检察机关重要作用。坚持落实改革任务和科技强检应用双轮驱动,以智慧检务建设为主抓手,以智能语音应用为突破口,以共享平台建设为着力点,进一步推进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

  五是坚持以政治建检为根本,推动过硬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狠抓政治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教训,扎实推进“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常态化开展,认真落实省市院作风教育再整顿工作部署,着力提升检察队伍忠诚品格。狠抓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实施专业人才引进、青年英才培养、岗位素能提升、业务专家倍增“四大工程”,多做打基础之事,多谋利长远之举。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坚决贯彻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要求,扭住检察办案和司法作风两个重点,从严从实抓监督执纪问责,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为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纳入本部门2019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0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本级(本级) 

  四、内设机构

  我单位内设六部一室,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检察综合业务部、侦查监督部、公诉部、诉讼监督部、民事行政检察部。    

  五、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政法专项编制57人,实有人员63人(包含10名转隶至纪检监察委员会人员),其中行政编制61人,事业编制2人。  

  2019年1月份共转隶10人,按照转隶工作要求行政和组织关系已经转隶,工资,绩效等仍未做转移,工资、绩效、车补等仍由我院统一预算,统一发放。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执法办案车辆编制9辆,实有执法办案车辆8辆,特种技术用车1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本部门无预算安排购置车辆;无预算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七、周至县人民检察院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94.75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八、2019年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总体收支拨款1194.75万元,比2018年预算收支拨款增加了208.18万元,增加原因在于2019年增加了民国老档案修复保护项目和物业管理费项目、增加了聘用制书记员经费等。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拨款1194.75万元,比2018年预算收支拨款增加208.18万元,增加原因在于2019年增加了民国老档案修复保护项目和物业管理费项目、增加了聘用制书记员经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拨款1194.75万元,比2018年预算收支拨款增加208.18万元,增加原因在于2019年增加了民国老档案修复保护项目和物业管理费项目、增加了聘用制书记员经费等。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194.75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2040401)1024.86万元,比 2018 年增加了156.2万元,原因在于2019年绩效工资增加了(2019年绩效工资中包括了2018年的60%绩效工资),同时增设了聘用制书记员工资。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检察院)(2040402)169.89万元,较上年增加 51.98万元,原因是增加了法警加班费和执勤岗位津贴、工作人员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助、民国老档案修复等项目。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94.75 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656.55万元,较上年减少54.78万元,原因是绩效工资调至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科目。商品和服务支出(302)364.44万元,较上年增加109.22万元,原因是2019年增加了物业管理费、民国老档案修复项目。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173.76万元,较上年增加153.74 万元,原因是项目科目使用的变化导致增加。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 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194.75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656.55万元,较上年减少54.78万元,原因是绩效工资调至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科目。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364.44万元,较上年增加109.22万元,原因是2019年增加了物业管理费、民国老档案修复项目。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9)173.76万元,较上年增加153.74 万元,原因是项目科目使用的变化导致增加。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等支出预算3.9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28万元,减少原因为公车改革后我单位无行政车辆都为执法执勤车辆,2019年将该支出项目都安排在中省政法转移专项办案业务费中,2019年预算编制中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公务接待费0.3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2019年我院干警灶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在外公务接待费用减少。(5)会议费1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 增加原因业务会议次数。(6)培训费2.6万元,较上年减少3.9万元,减少原因为业务培训项目支出2019年安排在中省政法转移专项办案业务费中。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14.86万元,比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13.91万元增加0.95万元,主要原因在会议费等预算支出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为民国老档案修复保护项目,已公开政府采购预算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工资福利:包括人员经费、商品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3)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院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院根据职能职责为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3、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总表;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总表;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总表;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功能科目分);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支总表;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表;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支出表;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政府采购表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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