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6月,周至县委、县政府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县人民检察署的指示》,成立了周至县人民检察署。1954年12月,改称周至县人民检察院,1978年6月,根据中共中央(1978)21号文件和陕西省委(1978)90号文件的规定,我院正式恢复成立。1987年我院的办公大楼在县政府大院落成并投入使用,结束了长期租赁办公的局面。2007年4月我院搬入新的办公楼楼,位于周至县工业路中段。
2019年内设机构改革后,周至县人民检察院现设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检察综合业务部、办公室、政治部以及司法警察大队。
全院现有干警47人,其中院领导7人,包括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3人、政治部主任1人、检委会专职委员2人。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共有员额检察官19人、检察官助理14人、检察行政人员10人、司法警察2人,专业技术2人。
近年来,周至县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按照“稳进、落实、提升”工作总要求,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努力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业务协调发展,以检察自觉和检察担当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考评连续多年被市检察院和县委评为先进单位,多个业务部门在全市考评中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