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雁塔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等1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进行公开审理。雁塔区检察院指派副检察长王淑珍等四名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以张某为首和以赵某为首的两股黑车势力在雁塔区某地铁出口以压价、打骂等方式争夺市场,赵某利用收取停车场额外“入场费”的优势排挤张某等人,张某等人持洋镐把挑衅。2016年5月,双方达成一致,统一价格,形成一个约30人的车队长期固定在此地铁口非法揽客,从事非法营运活动,借助团伙力量驱赶、滋扰其他营运车辆,随意殴打、滋扰运管人员,以威胁手段收取黑车司机费用,垄断了自此地铁口至鄠邑区的客运市场。
2016年5月至2018年12月间,张某车队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1起、寻衅滋事犯罪活动7起,实施妨害公务违法活动1起,累计获利金额171900元。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无视国家法律法规,长年在地铁站从事非法营运活动,偷逃国家税费、欺行霸市、逞强凌弱、强行拉拽乘客、对抗执法,严重扰乱运营秩序,造成不公平市场竞争秩序,影响城市形象和发展,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被告人张某等12人利用垄断地位从事非法营运活动,采取暴力、胁迫手段,随意殴打他人,强拿硬要他人财物,向黑车司机索取停车费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于该案被告人人数众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该庭审历时两天于6月24日中午结束,雁塔区法院将择日公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