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被告人曹某等两人原分别系某城中村主任、组长,自2016年4月至2017年11月期间,俩人指使被告人芦某等五人,组成恶势力犯罪团伙,在城中村附近多次阻拦非本村村民自有机械施工,迫使施工方将施工项目让给村民自有机械进行施工。同时,两人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侵占村集体土地收益款、集资工程款收益,侵吞国家赔偿款,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本案于2018年12月14日由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于今日下午公开宣判。庭审现场严肃统一、认真有序。
经法院庭审判决,以强迫交易罪、职务侵占罪、贪污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曹某等二人七至九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强迫交易罪判处芦某等人二至四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扫黑除恶小知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十二类黑恶势力
01危害政治安全黑恶势力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治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02危害经济秩序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地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03危害社会稳定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组织或雇请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十一、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