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 > 平安建设

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依法出庭公诉一起养老诈骗案件

发布时间: 2022-09-21

921日,雁塔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被告人薛某养老诈骗一案,雁塔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云峰担任审判长,雁塔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苑伟出庭支持公诉。

经查,犯罪嫌疑人薛某于20219月入职西安某保险公司任业务员,20222月至3月薛某离职前后,以办理保险优惠活动等名义,骗取老年客户刘某信任购买两个保险项目,并通过个人收款账户收取费用共计14950元人民币,得款后未办理任何保险业务,均用于个人消费,严重损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出示了多组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同时结合该案的社会危害性就法律适用、量刑情节发表了公诉意见,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 雁塔区人民法院认定了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采纳了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薛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老年群体占社会人口结构的比例也越来越大,老年群体在社会活动中的参与度也越来越高,诚实守信、敬老、爱老是我们的基本社会道德准则,依法保障老年群体的权利,就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基础。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紧密结合检察职能,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注重案件快速办理的同时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开展追赃挽损工作,最大可能为群众挽回损失,该案被告人已退赔被害人并取得谅解。下一步,该院将持续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为依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守护群众“养老钱”贡献检察力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