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雁塔区人民法院对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吴某某等34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宣判,吴某某等人获六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该案系公安部专项行动侦办的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系列犯罪案件之一,被告人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力大。雁塔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多措并举推动案件办理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同时积极追赃挽损,取得了良好办案效果。
提前介入侦查 全面引导调查取证
雁塔区人民检察院受邀提前介入后,第一检察部主任王艳文带领业务骨干多次前往公安高新分局,通过全面梳理证据材料,就侦查方向及侦查重点提出针对性意见,引导公安机关在证据收集中既要勾勒犯罪过程的全貌,也要详细区分各被告人的地位和作用及相互之间的关系。经引导侦查,公安机关全面取证,完善证据,形成证据材料六十八册,为该案的批捕起诉、定罪量刑奠定了良好证据基础。
充分开展认罪认罚工作 全面提升办案质效
审查起诉阶段,承办人积极释法说理,促使12名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阶段,出庭公诉人通过讯问和举证质证,继续开展认罪认罚教育,被告人吴某某等21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一直拒不认罪的孙某某受到其他被告人的触动,也主动表示认罪认罚,并向因自己的行为遭受经济损失的被害人致歉,至此全案34名被告人全部认罪认罚。
积极追赃挽损 最大限度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
审查起诉期间,公诉人在认罪认罚从宽协商阶段便利用量刑建议从宽幅度激励被告人退赔退赃。庭审阶段,针对当庭认罪态度好,退赔退赃已落实到位或者明确表示愿意退赔的被告人,公诉人当庭变更量刑建议或建议合议庭在退赔到位时可以在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以下判处适当刑罚,促使被告人退赔退赃。一审宣判前,吴某某等人主动退赔退赃人民币共计3800600元,系陕西省该系列案件中退赔退赃人数最多、金额最大的一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后,该院将一如既往的深耕主责主业,有力、平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通过认罪认罚成果巩固和扩大追赃挽损效果,最大限度保护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