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雁塔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成璐主任及袁国栋陪同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徐辉副主任及高磊,会同市司法局到雁塔区司法局督导检查社区矫正工作。
徐辉副主任强调,要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及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意见,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高标准、严要求抓好社区矫正工作,加强与检察院的信息交流,严防社区矫正人员的脱管、漏管,做好社区矫正人员报到接收、集中教育、社区服务、外出请假、思想汇报等日常档案管理工作,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