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2月8日在西安市雁塔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继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会议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7年,我院在区委、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稳步推进司法体制和监察体制改革,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围绕平安雁塔建设,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082件1438人,提起公诉1411件1826人,办案数同比分别上升11%和18%。工作中,我们追求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提升了执法公信力,为辖区公众安全感明显提升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是突出打击重点,坚持惩治从严。从严从重打击杀人、绑架、“两抢一盗”、“涉枪涉爆”等刑事犯罪,批准逮捕532件715人,提起公诉574件771人,分别占办案总数的50%和42%,切实用办案维护社会稳定。从严从快办理食品、药品以及电信网络诈骗、传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及民生案件,批准逮捕108件153人,提起公诉98件161人,分别占办案总数的11%和9%,切实用办案保障民生。二是形成打击合力,提高办案质效。严格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适时建立检察官法官庭前沟通机制,提高定罪处罚准确性。坚持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150件,统一收集固定证据标准。与此同时,安排检察官轮流在案管中心严把案件“进口关”,确保有瑕疵案件不能进入检察环节。全年不捕率18%,同比下降9个百分点。积极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缩短了办案期限,节约了司法成本,提高了办案效率。三是贯彻宽严相济,修复社会关系。在依法从严从重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同时,对轻微刑事案件,初犯、偶犯、过失犯罪以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慎捕慎诉,依法从宽处理,不批准逮捕154件306人,不起诉17件20人,促使这些犯罪人员尽快回归社会,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四是参与综合治理,共建平安雁塔。定期不定期剖析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特大、多发性案件的特点和规律,督促有关部门完善治安防范体系。针对电信网络诈骗、传销案件易发多发的特点以及幼儿园虐童案件等热点问题,及时组织办案骨干在社区、农村、幼儿园开展专题法制宣传讲座8场次,参与群众1500余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等法制宣传教育16场次,参与师生1.2万人,受到师生和家长的充分肯定。检察环节参与综合治理的渠道更多、力度更大,平安雁塔建设也更有成效。
二、围绕完善惩防体系,推进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按照党中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部门面临职能划转和人员转隶。在此背景下,仍然按照上级要求坚持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5件35人,其中经济类腐败案件8件26人、渎职侵权类腐败案件7件9人,呈现立案人数多、大要案占比大、涉案金额创历史之最等新特点,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新成效。
1、勇于担当查要案。先后与市、区两级纪委共同查处一批县处级以上要案,彰显反腐决心。与区纪委配合,立办了区开发区建设管理协调办公室原负责人受贿118万元案;与市纪委配合立办了三星项目拆迁有关工作人员受贿、玩忽职守等窝串案,其中涉案副局级1人、县处级7人,上述人员均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保持了对“关键少数”反腐的高压态势,也为上级查办一名厅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肃清其流毒影响提供了有力支撑。
2、攻坚克难查疑案。与市检察院上下联动,办理了高检院交办、中央巡视组督办的榆林市水务局原局长艾某等人贪污案。在艾某“失联”、案件侦办进入“瓶颈”的情况下,专案组先后7次赴陕北长期驻点办案,攻坚克难,查微析疑,历时6个月成功立办了艾某贪污共犯1人,其涉案金额达1.6亿元。又顺藤摸瓜,“拔出萝卜带出泥”,查办涉及财务、税务等监管人员失职渎职犯罪4件6人,为市检察院办理艾某贪污案突破 “零口供”困境,从而顺利定案、起诉、追赃奠定了坚实基础,受到省、市检察院好评。
3、及时跟进重预防。针对办案中暴露出的中介组织弄虚作假、职能部门监管缺失、相关企业放任失察等问题,及时跟进、以点带面搞预防。召开了评估审计机构人员新型腐败案件案情通报及综合预防工作会,以典型案例为切入口,对辖区涉及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以及会计、审计等中介组织开展专项预防,促进非公企业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开展预防宣传11次,扩大预防覆盖面,还受邀跨区域到税务、审计等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系统、行业举办讲座,开展廉政和企业风险防控警示教育,参与2000余人次,促进了廉政勤政建设。
4、立足职能抓服务。针对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影响投资环境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对区委交办、区政府督办的北沈家桥村渣土违法倾倒事件展开调查,成立专案组主动出击查处其背后的人和事,并督促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在较短时间内使倾倒区域1.68万方建筑垃圾及时清理,保障和优化了辖区投资环境,也还周边群众一方“净土”,保障了群众健康安全。抽调专人服务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换届工作。同时,还办理行贿档案查询1.1万余次,进一步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三、围绕维护司法公正,强化诉讼监督成效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精准发力,强化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立案、审判活动监督。受理立案监督案件线索16件,督促公安机关立案10件,纠正漏捕23人,追诉漏罪32宗,追诉漏犯7人,向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发出《检察建议》40份,发出侦查活动、审判活动《纠正违法通知书》109份,全部得到落实和改正。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除加大力度对监管场所执行监督外,重点对捕后案件开展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154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96件,办案机关采纳率达82%。对发现的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4案4人依法采取监督措施,维护刑事判决严肃性。开展监外执行罪犯检察活动3次,确保对监外执行人员的有效管控。
加强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办理执行监督案件40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对终结执行程序不当案件进行专项监督活动,发出33件《检察建议》均得到法院采纳,与审判机关一道维护了司法权威。
全面推开公益诉讼工作。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件,提起行政、民事公益诉讼3件。对辖区内一“黄金地段”118亩闲置土地深入调查,依法向相应行政监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足额收回土地出让金6.7亿元,盘活了闲置14年的土地资源,《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等中央一类媒体均作了专题报道,省、市检察院对我院开展检察新业务并取得新突破给予了充分肯定。
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全年接待群众来访326次795人,受理各类线索77件,实现了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尤其是在十九大信访维稳敏感时段,实行检察长轮流接访制度,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对重点、疑难涉法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按照“谁包案、谁负责、谁解决”机制,及时预防和化解涉检信访苗头隐患,“一降”工作取得新成效。
四、围绕建设检察铁军,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以检察官、检察辅助、司法行政“三类人员”为主体,以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从严治长“三个从严”为抓手,着力打造政治、业务、责任、纪律、作风“五个过硬”的“检察铁军”。
一是党建为魂,政治定力不断增强。成立了机关党委,把党建工作纳入年终考评内容,建立起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协调推进、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开展“七个一”党建工程,举办主题党日活动,提升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提高了广大党员干警的政治站位。
二是强筋壮骨,干警素能稳步提升。树立以提升履职能力为核心的班子建设导向,落实进入员额院级领导带头办案要求,班子成员办理各类案件213件,发挥了以上率下积极作用。制定队伍建设五年规划,开展分层分类分岗培训300余人次,与西安交通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高校合作,探索建立员额制检察官导师聘任机制,涌现出了“全国职务犯罪侦防业务竞赛标兵”、“陕西省巾帼建功标兵”等一批先进个人。
三是弘扬正气,纪律作风持续向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层层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改变抓队伍“宽、松、软”状况,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制定错案追究、群众反映问题及时核查等制度,用制度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行主体责任落实登记、“两个责任”双述双评及“一案双查”等制度,开展专项督察17次,运用“四种形态”等形式处理7人次,做到了管小、管早、管平时,机关作风明显改进,干警纪律明显加强。
五、围绕科学发展目标,助推各项改革落地生根
司法体制改革是2017年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攻坚克难,司法改革工作呈现出“起步早、推进稳、落地实、成效好”的特点。
1、敢为人先,破冰前行。面对改革初期的多种矛盾交织和重重阻力,院党组不等不靠,率先将全部员额制检察官配备到办案一线,同时公开招录45名聘用制书记员,配备到一线岗位,成为全省最早实现“员额制检察官主办、检察辅助人员辅助、聘用制书记员协助”办案机制的基层院,基本上解决了“案多人少”的矛盾,检察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调动、责任心进一步增强。
2、细致公正,稳步推进。坚持改革政策公开透明,各项改革按照“事前全面摸底、细化方案,事中严把程序、择优遴选,事后公开公示、迅速落实”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严格遴选标准,确保两批50名员额制检察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双过硬”。同步开展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坚持扁平化管理,成立“七部一室”,80%的人员充实到业务部门,队伍结构得到优化,职业理念明显增强,各安其位、各展其才、各得其所的人员分类管理格局基本形成。
3、突出重点,成效显著。紧紧围绕司法责任制这个司法体制改革核心,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出台员额制检察官保障机制,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建立起权、责、利相一致的办案机制,极大地调动了员额制检察官公正履职的担当精神。探索设立商业贿赂案件、诈骗案件、黑社会组织案件等办案组,试行“检察官团队出庭”机制,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官队伍正逐步建立。
在认真完成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任务的同时,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全面推开,全院总编制的25%将划转、总人数的20%将转隶。对此,我们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思想政治工作,做到了所办案件按时全部办结,遗留线索按规定全部移送,转隶人员按期全部到位,推进监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六、围绕检察工作属性,自觉接受区委领导和人大监督
始终把紧紧依靠区委领导和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作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重大工作部署和重点改革措施,切实把区委提出的发展思路和奋斗目标融入检察工作之中。按照区委安排,立足职责职能,全力做好“两联一包”扶贫等区委交办的各项工作。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1名副检察长向人大常委会述职,反贪污贿赂工作接受了人大常委会专项审议,办理交办、转办案件5件,公开法律文书1263件、重要案件信息32条,主动邀请3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来院视察指导工作,虚心听取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此外,我院检务保障工作也取得了新进展,检察业务和技术大楼已于9月底顺利封顶,必将为我院持续争创一流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各位代表,2017年注定是非同寻常的一年,检察工作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变化,也遇到了很多新挑战新机遇,但我们“咬定青山不放松”,推动各项工作又取得了新发展、新进步,先后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等40余项集体和个人荣誉。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级四大班子的正确领导和帮助,离不开区级各部门的理解和支持,离不开广大群众的关心和厚爱。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第一,因检察业务和技术大楼建设相对滞后,加之信息化水平不高,设备老化,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检察工作的跨越发展。第二,员额制检察官制度全面铺开后,更加科学合理的激励引导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第三,个别检察官的专业素能还不能适应新时期所担负的职责要求,政治素质也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切实予以解决。
2018年检察工作任务
2018年是我区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实现“争创一流,西部领先”的重要时期,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综合配套改革为动力,以智慧检务为抓手,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为我区在追赶超越和大西安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继续稳、准、狠严厉打击故意杀人及“两抢一盗”等暴力型、侵财型犯罪,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又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拓展对行政执法法律监督深度,以实际成效将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引向深入。按照顶层设计,建立健全与监察委的协调衔接机制,进一步推进全区反腐倡廉建设。
二是以能力建设为根本,努力打造新时代检察铁军。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始终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院党组、检委会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民主科学决策水平,发挥好“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把专业化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开展各类“学、赛、练”活动,大力提升我院检察干警履职能力。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细化实化“一岗双责”,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三是以综合配套改革为动力,确保司法改革人财物管理完善做实。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健全检察官办案绩效考核评价标准和体系,落实检察官职业保障各项政策,细化落实检察官错案认定及责任追究办法。强化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以上率下做好示范。强化案件管理部门对司法办案活动的集中统一管理,加强对员额内检察官办案活动的监督。积极适应财、物保障上划市级的改革要求,密切与市级及我区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继续争取我区在人、财、物上的领导和支持,为检察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四是以打造“智慧检务”为抓手,奋力追赶超越争一流。举全院之力,集各方之智,力争年底前建成检察业务和技术大楼,并将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深化电子检务工程“六大平台”运用,加快网上检察院、掌上检察院建设步伐,积极推进与侦查机关和审判机关数据整合共享,把我院信息化智能化现代化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不断实现持续追赶超越争一流的奋斗目标。
五是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确保检察工作健康发展。认真贯彻区委决策部署,坚持重大事项向区委请示报告,坚决落实院党组向区委常委会汇报工作。要把我院工作融入区委工作大局,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主动服务保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牢固树立人大监督意识,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络。坚持做好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公开,注重发挥“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作用,努力构建更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工作机制。
各位代表,步入新时代,检察人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我们决心认真学习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公平正义,奋力追赶超越,不断开创雁塔检察工作新局面,努力为雁塔建设国际化大都市主城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词解释:
1、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由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目的是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3、国家监察体制改革:2017年11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全国各地推开改革试点工作,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4、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5、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由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指检察机关对于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侵害或者有侵害危险的案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从而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保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6、员额制检察官:是指从现具有助检员以上法律职务的人员中,经过统一的遴选标准和程序,择优选任,依法行使检察权的检察人员。
7、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内容有四项,即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
8、七部一室:在大部制改革中,按照扁平化管理的原则,我院将内设机构调整为八个,即侦查监督部、公诉部、民事行政检察部、诉讼监督部、检察综合业务部、政治部、检务保障部、办公室,同时按有关规定设立纪检组。
9、司法责任制: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石和核心,主要内容有三项,即由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发生错案要终身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