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招聘!只需提供一张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就可以获得丰厚报酬,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暑假期间,不少学生都会选择一份兼职工作,不仅能够挣到钱,还有满满的成就感。但是,检察官要提醒大家,看到上面这种兼职信息,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这种通过收购银行卡返利给大家的行为可能涉及“帮信罪”!
1.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2.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3.检察官温馨提示:
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电话卡和银行账户,或是充当线下“卡头”“卡贩”,会将自己变成诈骗分子的帮凶,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找兼职时一定要提高警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落入诈骗陷阱,更不要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1、自身“两卡”不出售:严格遵守银行卡使用规定,妥善保管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等,不向他人出借、出售。
2、他人“两卡”不买卖:不要认为不用自己的卡就不构成犯罪,购买他人的银行卡、手机卡后卖给上游人员用于实施信息网络犯罪从中赚取好处费的,依然可能涉及帮信罪。
3、“免费午餐”要拒绝:不贪图小利,见到“免费办贷款”“在家刷单赚钱”等“好事”,谨防上当,始终牢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