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是国家安全的生命线,更是检察队伍忠诚履职的试金石。当前国际形势风云变幻,失泄密案件呈现高发态势,已成为威胁国家安全的核心风险点。全体干警必须清醒认识到,严守国家秘密不仅是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更是捍卫党的执政根基的政治自觉。在此,特别提醒,请您在工作中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保密纪律,做到“十个严禁”和“五项注意”。
十个严禁具体是指:
一、严禁将涉密计算机及涉密信息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二、严禁在互联网计算机及普通U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上存储、处理国家秘密、办案秘密等敏感信息;
三、严禁在微信、钉钉、QQ、微博、论坛等互联网应用中传输国家秘密和办案秘密等敏感信息;
四、严禁在互联网网盘、云盘、互联网电子邮箱中存储、处理国家秘密和办案秘密等敏感信息;
五、严禁使用手机扫描、拍摄、存储、处理、谈论国家秘密和办案秘密等敏感信息;
六、严禁将手机、手环等无线智能设备带入涉密会议和涉密场所;
七、严禁通过普通传真、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办案秘密;
八、严禁在公共场所办理、谈论国家秘密、办案秘密;
九、严禁携带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物品参观、游览和探亲访友;
十、严禁在私人交往中涉及国家秘密和办案秘密。
五项注意具体是指:
一、涉密载体要注意专人妥善管理,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知悉范围;
二、涉密人员要注意强化教育培训,进行保密审查,签订保密承诺书;
三、涉密会议活动要注意采取保密措施,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进行管理;
四、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要注意落实安全防护,确保涉密信息系统及信息设备不连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五、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要注意执行保密审查,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