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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性判项协作机制会签仪式暨座谈会在我院举行

发布时间: 2025-05-15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案件中财产性判项执行的审查与协作机制,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打通办案过程中的堵点难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查财产性判项执行问题的规定》等规定,515日,雁塔区人民法院、雁塔区人民检察院、陕西省西安监狱举行减刑、假释案件财产性判项审查与协作机制会签仪式暨座谈会。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副主任李猛,雁塔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为,雁塔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局长王健鹰,西安监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惠学斌,雁塔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程万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雁塔区人民法院、雁塔区人民检察院、陕西省西安监狱共同签署了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查财产性判项工作协作机制。

会议肯定了法院、监狱在罪犯减刑、假释核查财产性判项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也指出了三方在监督配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会议要求三方聚焦重点问题,强化沟通合作,进一步推动会签的机制落地见效,确保机制长效化、规范化、实质化运作。会议还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

李猛同志指出,雁塔区人民检察院的做法是一次大胆尝试和创新,意义重大,希望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多出实践成果,争取形成雁塔样板、雁塔经验。王健鹰同志指出,机制的建立使该类案件的办理从单兵作战变成协同攻坚,希望三方及时共享信息,执行局将及时接收回复监狱来函,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惠学斌同志指出,监狱将和检察机关、法院协同联动,信息共享、数据互通,保障罪犯合法权益,向社会输送合法公民。程万峰同志强调,司法协作没有局外人,公平正义需要共同体。希望三方以此次会签为契机,切实抓好落实,确保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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