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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啦!法治“锦囊”请查收

发布时间: 2025-02-18

当熟悉的铃声再次响起,我们迎来了崭新的学期。此时此刻,你是否满怀期待,又或许有些小小的紧张?如何树立规则意识,做一名守法、懂法的学生?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这些法治锦囊请收好!

 

校园欺凌零容忍

校园是我们成长的乐园,绝不能让欺凌行为破坏它的美好。我们坚决对校园欺凌说“不”!学会尊重他人,勇敢保护自己,让校园充满友爱与阳光。在学校里,不管是和同学开玩笑,还是闹矛盾,都要把握好分寸,千万别让玩笑变成伤害。遭遇欺凌及时向老师、家长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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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严禁通过网络平台,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恶意损害形象的网络欺凌行为。

 

网络畅游要警惕

网络世界纷繁复杂,我们要提高警惕,远离网络诈骗、不良信息和网络暴力。记住,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在网络社交平台发言时,务必保持理性,同时妥善保管个人账号密码,防止因账号被盗用而卷入违法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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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若情节严重,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侮辱罪、诽谤罪的立案标准,如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等情况,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安全记心上

开学季出行频繁,开学后上下学的交通安全也不容忽视。未满 12 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骑电动车必须佩戴头盔,走路要走人行道,过马路遵守信号灯。家长驾车接送孩子时,务必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不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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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十二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十六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时,根据各地交通管理规定,都要求佩戴安全头盔,以保障骑行者生命安全。

 

规范言行不放松

规则矫正意识,意识决定行为,行为养成习惯。在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往往始于不良行为。古语有云:“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要从遵守校规校纪做起,学会明辨是非,杜绝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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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八条 本法所称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不利于其健康成长的下列行为:1.吸烟、饮酒;2.多次旷课、逃学;3.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4.沉迷网络;5.与社会上具有不良习性的人交往,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6.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7.参与赌博、变相赌博,或者参加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动;8.阅览、观看或者收听宣扬淫秽、色情、暴力、恐怖、极端等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网络信息等;9.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不良行为。

第三十八条 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有刑法规定、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以及严重危害社会的下列行为:1.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寻衅滋事行为;2.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3.殴打、辱骂、恐吓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4.盗窃、哄抢、抢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5.传播淫秽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信息等;6.卖淫、嫖娼,或者进行淫秽表演;7.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向他人提供毒品;8.参与赌博,赌资较大;9.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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