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惩处危险驾驶类犯罪,统一执法标准,确保诉讼程序顺利进行,7月19日上午,在张继锋检察长带领下,雁塔区人民检察院一行五人前往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就该院草拟的《办理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并座谈,交警支队有关领导及雁塔法院刑庭庭长参会。

会上,王淑珍专委介绍了该院上半年办理危险驾驶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就制定该实施办法的必要性作出说明,陈向东副检察长从案件管理角度对该实施办法的实务意义进行了解释,张继锋检察长进一步指出,危险驾驶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危害性不容小觑,公检法三家需要共同努力,统一执法标准,严格执法,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接着,与会人员就实施办法中的具体条文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就实务中“道路”的界定及超载型危险驾驶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
最后,张庭长表示该实施办法在提高认罪认罚速裁程序适用率方面将起到重要作用。交警支队杨政委表示规范危险驾驶案件办理是我们共同的目标,宣发处收集并整理各大队意见后要及时向雁塔区检察院反馈,力求尽快推动该实施办法出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