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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措施,通过!

发布时间: 2023-07-03

627日,阎良区人民检察院2023届第6次检委会审议通过了《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西安市阎良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定》工作措施( 试行)( 以下简称《措施》 )

《措施》共10条,主要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区人大常委会《决定》精神、提升检察建议质量,加大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制发力度、注重与被建议单位沟通协商等

《措施》是根据《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办理工作。依法促进全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措施》等文件精神,按照省院“三个一”工作思路和“三有”争创及市院“四个先行示范”要求,落实市院党组“强政治、顾大局,提质量、树品牌,夯基础、重源头,转作风、走前列”工作举措及“一个平台、十个中心”建设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推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进一步强化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为全面推动中国式现代化阎良实践、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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