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访.保护.传承】带你走进阎良人的非遗展馆
为持续推进阎良区人民检察院“寻访文物古迹、保护文化遗产、传承中华文明”专项活动走深走实,近日,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正华带领公益诉讼检察干警一行5人赴阎良区非遗展览馆参观学习,共商共讨非遗保护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与“物质文化遗产”相对。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其是文化多样性中最富活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文明的结晶和最宝贵的共同财富,承载着人类的智慧、人类历史的文明与辉煌。
阎良非遗展览馆分为主题展厅、区级非遗及民俗,省市级非遗、体验及传承四个展厅。这里所有非遗作品,都是从阎良收集而来。其中核雕技艺2008年被认定为省级非遗项目名录,特级唢呐、牛拉蹩鼓、新兴剪纸、皮影雕刻均被认定为市级非遗项目名录,木偶、面花、烙画葫芦、泥塑制作等29个作品被认定为区级非遗项目名录。各传承人精湛的技艺和不朽的艺术价值,充分体现了古代劳动人民的卓越才能和艺术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