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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 了解航空特色文物

发布时间: 2025-04-18

【寻访.保护.传承】走进 了解航空特色文物

为依法推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阎良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寻访文物古迹、保护文化遗产、传承中华文明”专项活动,近日,阎良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干警赴腰张阎良试飞院导航台开展寻访。

 

 

01文物基础资料

腰张阎良试飞院导航台位于辖区北屯街道办事处腰张村西张组。此处导航台建于1953年,先后属于试飞院8所、11航校、630所,现属于中航工业试飞院,是为在阎良地区机场起降的飞机起定向作用而建。

导航台由机房、办公房、生活房、天线架组成。建筑分别于1953年、1958年建设,均为一层平房,内有水泥地板,天线有两架,高约15米。机房为一层,并带地下室,机房地板为木地板。当时未施地帐层,直接用油漆写在墙上,字体黄色,字径18厘米,标语分为左中右三部分。左边书写:万物生长靠太阳;右面书写:大海航行靠舵手;中间以书本的形象,上写:听毛主席的话,跟毛主席走、按毛主席的指示办事。

02文物传承意义

腰张阎良试飞院导航台是我国现代飞机工业的一处重要设施,对于记录我国航空事业的发展有重要的纪念意义。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022年12月被确定为陕西省第一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


 

03走访调查及检察履职情况

阎良区检察院在实地走访过程中发现导航台建筑主体破损严重,窗户破败不堪,周边环境存在安全隐患。导航台破败的主要原因是功能转移、年久失修以及保护主体变更问题。针对走访发现的上述问题,我院已组织相关单位召开案件磋商会议,就文物保护方案以及后期规划利用问题进行深入探讨研究,下一步计划就导航台修缮保护凝聚各方合力,共同守护辖区航空特色印迹。

保护文物是时代课题,我院将持续跟进监督,加大文物保护领域检察监督力度,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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