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职能优势,凝聚工作合力,有效保护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维护英雄烈士名誉、荣誉和退役军人合法权益。5月27日上午,阎良区人民检察院与阎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举行《关于建立英雄烈士保护和退役军人保障配合协作机制的意见》签约仪式。
西安市人大代表邢延安、杨红;阎良区副区长、公安阎良分局局长刘建邦;阎良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葛峰,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金燕;阎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晓东,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军庆;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及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签约仪式,仪式由葛峰主持。
签约仪式分为四项议程:
一、宣读《关于建立英雄烈士保护和退役军人保障配合协作机制的意见》;
二、签订《关于建立英雄烈士保护和退役军人保障配合协作机制的意见》;
三、由西安市人大代表邢延安、杨红讲评;
四、由阎良区副区长、公安阎良分局局长刘建邦讲话。
两位市人大代表对此次签约仪式给予高度肯定,一致认为该项机制内容完备、重点突出、制度细化,同时建议区检察院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要继续强化协作配合,共同提升英雄烈士、退役军人权益保障质效;坚持能动履职,提高工作实效,切实做好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维护英雄烈士名誉、荣誉和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相关工作。
会议要求:一是在机制运转上,要做好“加法”。要依托机制开展工作协作,及时共享信息,分享案例经验,真正让平台运转起来,通过强强联合,取得“1+1>2”的良好效果。
二是在办事流程上,要做好“减法”。要围绕权益维护涉及的业务内容,逐项梳理、逐项优化,形成服务工作清单。结合个案情况,提高沟通协作效率,做到“服务质效”大提升。
三是在氛围营造上,要做好“乘法”。区检察院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府检联手,创新开展退役军人工作和双拥工作。要广泛宣传这一创新做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扩大双拥“朋友圈”,共筑军民“同心圆”。
四是在矛盾消除上,要做好“除法”。要围绕机制中的各项工作重点全面开展工作,通过开展法律宣传、司法援助、困难帮扶,解决军人军属各类纠纷,为社会和谐、平安、稳定贡献力量。
阎良区人民检察院与阎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以本次府检协作机制的建立为契机,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职能优势,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强化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有效维护英雄烈士名誉、荣誉和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为推动阎良区爱国拥军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