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学习成绩最近怎么样?学校给孩子的减免费用落实了么?孩子的事情,你作为母亲还是要多操心,有啥需要帮助的随时联系我们......”检察官对李某某说着。
李某某回答到:“感谢你们的帮助,让我对生活重新燃起了希望和信息,孩子现在一切都好.....”。
这是在阎良区检察院控申接待大厅检察官与被救助人李某某的对话。
近年来,阎良区检察院坚持党建引领,深入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和浦江经验,持续探索司法救助护航乡村振兴、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总结提炼出了“四心合一”工作法,以“初心、公心、热心、同心”推动司法救助工作走深走实,打造“N+1+X”工作品牌,赋能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2021年以来,阎良检察院共办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司法救助案件共 63件64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64.758万元,1名办案人员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坚守“初心”,做好党之温暖的传递者
“您好,这里是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请问您有什么需要我们帮助的问题?”这是退役军人老党员王随益接听电话的日常。大家都亲切的称呼他为“老王”“王哥”。
有的来访者还专门提出“我要找老王,有问题我只和老王说”,王随益时常和年轻干警们说:“司法救助传递的党的温暖,我们需要把这一工作做好,让群众感受到党的关怀“。
为了做好这一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5次集体学习司法救助有关文件和上级安排部署,召开党组会及时研究解决救助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一把手和其他院领导坚持“领导包案”。二是以专项活动为抓手。以“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专项活动和“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项行动为抓手,坚持全院一盘棋,建立了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共接收线索5件;依托网格员等力量,与区内区外各部门融合推动,共接收线索5件。三是发挥党员的带头作用。传承红色基因,组织干警学习习仲勋同志关于司法工作集中论述的有关文章,撰写的2篇调研获得省级以上优秀调研文章,设立了“老党员”专职接待岗和86202000检察服务专线,由经验丰富的退伍军人老党员专职接待群众,收集司法救助线索。同时坚持发挥青年党员干警、入党积极分子的作用,线上运用自媒体,线下走村入户宣传司法救助政策,传递党的温暖和关怀。
坚守“公心”,做好释法说理的践行者
2022年6月16日,阎良区人民检察院挂牌成立的西安市首家检察业务+社会治理融合治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融办”)后不久,融办就给第三检察部转来一份网格员小赵上报的救助线索,网格员协助检察干警调查有关情况,检察干警携带司法救助文书会同网格员上门办理,对张某进行司法救助,帮助其解决家庭困难。
在司法救助过程中,一是做细“两个注重”,注重全员参与,承办检察官坚持秉持“天理国法人情”相结合的司法理念,坚持将释法说理贯穿于全过程。注重知识转换,以乡村振兴、公开听证、平安建设等工作为载体,坚持群众“点餐”,团队“做餐”,干警“送餐”的普法模式,制作普法课件、普法视频等,共开展普法活动150余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0余条,发放宣传彩页、纪念品等1万余份。二是做好“三个围绕”,坚守释法说理“尺度”。在司法救助办案过程中坚持“围绕法律法规、围绕诉求解决、围绕群众满意”。例如在办理张某某司法救助案件时,为了吃透法律法规,围绕具体案情,办案干警先后查询上级规定,定制个性化释法说理方案,找准“法结”“心结”,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办理全过程。三是做实“四字”诊断模式,坚守释法说理“温度”。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创新延伸为抓手,打造“12309检察服务与社会治理融合中心”工作新模式,深化“双进”工作,通过网格“望诊”掌握民情、“闻诊”倾听民声、“问诊”汇聚民意、“切诊”解决民难,抓实网格服务,打造“N+1+X”工作模式(N代表以N个网格员作为线索搜集员,1代表12309检察服务中心,X代表不同的工作部门和多种救助渠道),延伸民生服务触角,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保持“热心”,做好服务群众的护航者
“您好,由于您身体不便,我们今天来你家为你提供司法救助......”“一站式”司法救助,这是阎良区人民检察院在针对老弱病残救助者的“绿色通道”
民有所需,我有所应,保持热心,服务群众,在司法救助中,一是坚持“一站式”司法救助。对于残疾人,坚持救“残”救在关键,助在心坎,对于符合条件的残疾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坚持“主动协助完善材料+上门调查核实+科技赋能司法救助”等“线上+线下”的模式,让群众少跑腿或者不跑腿,针对不同残疾群众的不同残疾群众的不同困难诉求,量身打造救助方案。近两年来,救助残疾困难群众5件5人,发放救助金10万余元,帮助2名残疾群众解决就业问题。二是坚持“三个一点点”。办案人员始终坚持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多延伸一点点,在为民办事的热情和责任心上多加强一点,在处理问题的办法和思路上多创新一点点。例如在办理未成年人陈某某司法救助案,陈某某因处于青春叛逆期,同时缺少家庭关爱呵护,同父母等家庭成员有严重隔阂,在发放救助金时其明确表示不能向父母发放。耐心同父母沟通引导其正确教育孩子,并赠送教育指导书籍;积极联系当地村委会,协调救助资金监管使用问题。最终将司法救助金发放到当地村委会账户,陈某某父母按期领取,由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村干事进行监督。三是更新司法救助理念,坚持“一次救助,长期关爱”,确立“主动救助+专项救助+上门服务+定期回访”措施。如在对未成年人李某某司法救助案中,其母亲系农村妇女,无技术特长,现因家庭变故需要独自抚养2名未成年子女生活、就学,经济及生活压力较大,对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的同时为切实帮助其家庭解决生活困难,办案人多次与辖区各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对其家庭开展多元化救助。对接区民政部门咨询相应民政救助政策,经多次沟通协商,共同研讨具体救助政策条款和李某甲家庭实际困难的适配情形,最终区民政部门调查核实后为李某某一家3人办理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联系区“阎小团”青少年服务中心,为因案件陷入心理阴影的未成年被害人李某某定期开展心理疏导,引导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信念;联系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李某某所在学校,在保障当事人隐私前提下帮助申请课后延时服务费等费用减免。
“同心”共筑,做好融合履职的共享者
“你们的工作真细致,融合履职要一直做下去,我为你们点赞!”这是市人大代表万光辉在参与一起司法救助参见实地调查后对阎良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的评价。
阎良区人民检察院近年来在工作中一直坚持“规范自强、融合发展、创新活力和先行先行”16个字,同时坚持院小有探索。
一是注重融合履职。探索“党建引领、检察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司法救助阎良检察融合履职模式,例如在办理未成年人贺某某司法救助案,我院结合案件实际情况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等参与并组成司法救助工作小组。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在实地走访,案件评议等办案环节都给予了中肯的意见或建议,进一步优化了救助工作质效,提升了救助实际效果。一是注重融合履职。探索“党建引领、检察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司法救助阎良检察融合履职模式,例如在办理未成年人贺某某司法救助案,结合案件实际情况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等参与并组成司法救助工作小组。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在实地走访,案件评议等办案环节都给予了中肯的意见或建议,进一步优化了救助工作质效,提升了救助实际效果。二是坚持延伸救助。坚持从救助一案到救助挽救一个家庭,从救助一个家庭到实质化解一起纠纷,从救助个案到救助类案。如韩某某司法救助案,办案干警在审查时发现该案申请人家庭中共有两名子女需要救助,按照应救助尽救助原则主动延伸救助职能,一方面主动将家庭中另一名孩子纳入被救助对象中共同申报救助资金,一方面联系辖区民政、教育等未成年人保护单位共同开展救助工作。最终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两名被救助对象都正常回归了学校,生活中的困难基本得到解决,针对家庭的矛盾邀请人民调解员、村组干部一起开展化解,同时结合案件中发现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问个案题,向区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全面摸排有关线索及时开展救助。三是坚持跨区域救助。对于案发地在本区域的但居住地不在本区域的刑事案件受害人开展跨区域救助,目前已经救助此类人员3件4人。坚持联合当地镇政府+村委会+司法所等对其开展救助。例如王某某司法救助案,其本人患有精神疾病在案发后已由家人接回到渭南家中,阎良区院认真审查案件后认为其有救助的必要性,按照司法为民工作理念,该院干警亲多次联系当地镇政府、村委会和司法所,了解当事人家庭情况与经济状况,在村委会干部主持下对其家庭涉及的矛盾开展调解,了解其他救助的救助情况,除司法救助外,联合其他部门穷尽其他救助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