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
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
阎良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
张某甲、张某乙、张某丙
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
在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公开开庭审理
3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
1000余名师生参加了旁听
阎良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三名被告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出售、出租银行卡提供支付结算帮助获取非法利益,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量刑情节等发表意见、展开辩论。整个庭审程序规范、重点突出、井然高效。
3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当庭作出判决。
检察官有话说
通过现身说法,旁听师生纷纷表示对网络电信诈骗有了更深的了解,今后将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远离“跑分”、刷单陷阱。
阎良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牛晓婵同志向旁听师生讲解了当前大学生涉电信网络犯罪的严峻形势,以典型案例详细讲解了“帮信罪”含义、类型和相关法律法规,着重分析了大学生沦为电信网络犯罪帮凶的成因,真切呼吁同学们提高法律意识,筑牢法律防线。
供稿 | 第一检察部 柳莹莹
审核 | 刘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