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自查自纠情况
在深化“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宣传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谈心谈话要求,组织了四轮谈心谈话,34名在编在职干警(含3名工勤)全部参与个人自查,覆盖率达100%。4名干警主动自查问题4个,经核查研判认定问题1个涉及干警1人,已对其提醒谈话处理。
02 组织查处情况
倒查涉恶案件4件;评查2018年以来的不捕不诉、改变定性、撤回起诉、判决无罪、免于刑事处罚等重点案件278件,清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35件,开展智能化数据排查,均未发现本院干警违规违纪线索。全面推进法律监督专项检查,从4月22日开始组成专项检查组分组进驻公安、法院、司法局对民事审判案件30件、民事执行案件27件、刑事案件4件、涉财产刑案件581件、“减假暂”案件188件、立案监督案件25件、撤案监督案件10件、受案后超期未作出结论的案件8件、侦查活动监督案件177件、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9件等共计1059件案件进行全面法律监督,发现执法司法突出问题9类。发出检察建议15件,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5月31日全面完成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工作任务。
03 专项整治情况
1 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深入执行“三个规定”,充分认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夯实如实记录“三个规定”的思想基础。经核查,无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况。
2 整治检察干警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全面收集上报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个人信息,与相关部门进行协查,对反馈的信息进行甄别,排查问题3个,经甄别不属于清理范围。
3 整治检察干警及其家属违规参股借贷
对在编34名干警进行全面核查,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4 整治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法律监督检查和整治工作中,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排查摸底自199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减假暂”案件188件,未发现违规违法办理等情形。
5 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排查2018年以来受理的各类案件,并组织干警开展个人自查,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6 整治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联合司法局对28名离任干部信息进行排查,未发现违规问题。
7 整治政法系统行业部门其他突出问题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诉讼档案归档、案件信息填录工作,切实改进检察业务数据监管工作力度和实效,提升业务数据的准确性。5月份共发现案卡填录迟填问题26处涉及5人,经院党组研究扣发绩效奖金共计1250元。
将法律文书不齐全、卷宗装订不规范、卷皮书写不整洁不规范等也纳入整治范围,如重点案件交叉评查共发现问题67个,已对涉及的4名干警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04 “我为群众办实事”情况
围绕出台的“我为群众办实事”21条措施,开展实践活动,发布“我为群众办实事”新媒体宣传信息99条,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人次,收集建议6条,跟进重点项目2个,对我区的三河十二支渠开启“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的司法保护排查10次,积极助力第十四届全运会、第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以检察建议推动排污口、“五路口”排查整治,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无障碍环境建设、革命文物保护专项监督,共发出检察建议30份,相关部门均已整改,其中一份规范出租车管理监督建议被评为全市“优秀行政检察建议”;“四个一分钟”全面规范接待律师共20次,律师满意度100%;开展司法救助政策宣讲进农家活动5次,司法救助政策宣讲7人次,救助案件审核7件。其中因劳务纠纷司法救助6人,因刑事案件被司法救助1人。走访民营企业、国有企业4次,通过民法典的宣讲、职工法律问题解答、法律图书及小品赠送等形式,收集反馈问题4个,解决问题3个,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共同会商问题1个。走进社区群众开展法律宣传,收集公益诉讼线索3个,发现学校附近商店出售“三无产品”、道路拥挤、流动商贩不按指定地点摆摊等问题,初查线索1件,口头反馈行政机关线索2件。
特此公告。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