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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荣获全国察机关羁押性必要审查精品案件

发布时间: 2023-07-05

一案件荣获全国察机关

羁押性必要审查精品案件

201959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派驻良区看守所检察室员额检察官王春丽,受理了犯罪嫌疑人曹某(捕前系陕西某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系未成年人)的父亲申请的一起特殊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

随着调查的深入,承办检察官逐清晣地了解到曹某的母亲患有自病,因之前移植配型未成功,加之年仪6岁的妹妹,医生建议进行配型可进行干细胞移植。在核实案情而提审时,曹某失声痛哭,自称对不住被害人也对不住爸爸妈妈,并写下深刻的书面每过检讨。在向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征求意见,表示“毕竟娃嘛,年龄还小,教育下行了、“本着治病救人的考虑,能谅解,毕竟(对方)孩子还小”等,被害人谅解也是出于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谅解和教育重于惩治的朴素愿望,是真实自愿的。所在学校亦表示希望能让学生早日回归校园走进课堂,并表示会对被害人学生加强心理辅导和学业补习。

面对一摞厚厚的调査材料,面对泪流满的曹某,面对其父一双无助的眼神,掩卷而思,无论是承办检察官还是主管副检察长刘立仁都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不断地在考虑权衡,为了慎重起见而延长办案期限五日。在数日的研判中,综合全案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曹某系在校学生且属于未成年人,并无违法犯罪前科,双方已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并己履行,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缓刑,羁押期间能遵守监规,确有认罪悔罪表现,同时考虑到其母亲患白血病需进行骨髓移植的特殊情況,因此不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201963日,我院依法向办案单位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201965日,办案单位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曹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当日曹某被释放,同时其母也得到了及时的救治,从而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191224日,此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评选为全国检察机关羁押性必要审查精品案件。据悉,此次陕西省共3件案件获此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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