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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展播(五)

发布时间: 2021-01-05

  案情介绍:

  20136月,被害人李甲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嫌疑人李某抵押贷款,李某在扣除金额不等的利息后陆续放款,之后李甲多次向李某还款,但李某既不归还借条,也不出具借款凭证。同年,为了起到震慑监视李甲的作用,李某安排嫌疑人王某、贺某到李甲经营的多家餐馆打工,期间,四名嫌疑人长期在餐馆强吃强拿拒不付款,还强行索要工资,给餐馆的经营造成了极大的不良影响。随后,李某又通过恶意垒高被害人的借款金额等多种手段致使李甲无力还款,从而以违约金迫使李甲屈从其等人的非法要求。至此,以李某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集团形成。

  为达到非法占有被害人李甲财产的目的,该恶势力犯罪集团采用暴力、恐吓等威胁手段对李甲进行非法拘禁,同时对能与李甲沾上任何“经济关系”的人都进行“讨债”、骚扰,严重扰乱了不特定老百姓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至案发,该组织实施了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诈骗、非法经营等数种违法犯罪活动,不仅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检察官做法:

  因案发时间较久远,案情复杂,在案件侦查阶段,我院办案检察官提前介入案件调查取证工作,提出侦查方向,引导侦查人员全面、精准地固定、收集证据。案件受理后,办案检察官严格按照涉黑涉恶案件快捕快诉的工作要求,加班加点开展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精细梳理案件事实,严格认定案件证据,规范形成指控文书,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同时,依法从快对该案提起公诉,有力打击了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对于案件中存在的涉恶“保护伞”及职务犯罪线索积极移送相关部门调查。

  检察官提醒:

  01选择正规机构。无论出现多大的经济压力,在选择贷款方式上一定要慎重,尽量从正规银行获取贷款,不要因为紧迫心情,盲目寻找不正规公司贷款。

  02看清合同条款。套路贷的合同通常存在霸王条款甚至是欺诈,签订合同前务必仔细验看合同条款,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让对方纠正。

  03保留相关证据。无论对方是否属于套路贷,在贷款的各个流程中保留相关的证据,你的拍照或者复制的行为不但可以提醒对方,还可以为以后的纠纷提供证据。

  04提高防范意识,切勿对金钱存在贪念。获得贷款之后,如果贷款公司心存不良,给你按时履约设置种种障碍,迫使违约情形发生的时候,需要保存证据及时告知对方。如果有对方涉及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或者干扰自由的催收行为,及时报警寻求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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