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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大气污染防治 我们责无旁贷

发布时间: 2019-05-23
按照陕西、山西、河南三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助力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实施方案》的要求和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全市开展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助力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部署,2019年5月15日,我院制定出台了《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助力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这是我院党组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汾渭平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服务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又一工作举措。

《方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以助力西安市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为抓手,落实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进一步明显降低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公众的“蓝天幸福感”。

《方案》要求检察机关积极督促行政机关以污染防治为重点,抓好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机动车污染治理、扬尘综合管控,进一步提升环境管理能力,着力围绕《西安市蓝天保卫战2019年实施方案》和《西安市2019年蓝天保卫战工作任务清单》,监督、助力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中确定的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工作要求的落实,广泛摸排案件线索,深入研究解决问题,准确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做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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