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了2022年度陕西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综合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我院办理的制售盗版“冰墩墩”一案入选!
【关键词】
侵犯著作权罪 重大活动吉祥物 共同犯罪 诉源治理
【基本案情】
陈某成与黄某珠(夫妻关系)系广东省中山市古镇彩兴灯饰厂的实际经营人。2022年2月初,在北京冬奥会举办期间,二人察觉到与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相关的文创产品行情紧俏,遂指示员工汤某铨对照“冰墩墩”形象绘制高清样图,由承揽人袁某洪、徐某明、郑某华、陶某福、关某展、袁某宏对照样图进行切割、彩色喷绘。在收到定作的亚克力插片后,陈某成与黄某珠组织工人将插片与台灯底座组装为带有“冰墩墩”形象的小夜灯。陈某成、黄某珠先后安排陈某业、汤某铨在多个互联网平台上进行销售。截至案发前,共有10万余件侵权产品流入市场,涉案价值100余万元。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2022年初,市场监管部门接到举报称,谢某祥(被行政处罚)在微信朋友圈大量兜售涉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侵权产品,该局随即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经侦查,侵权产品系谢某祥通过包某锋等人在陈某成、黄某珠经营的灯饰厂购得。
(一)介入引导取证
2022年2月21日,公安机关对包某锋、陈某成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应邀介入引导取证,并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准确定性。针对侵权产品中间商的行为,检察机关审查发现中间商在订购环节有将侵权产品具体规格、样式提供给厂家,系帮助他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共犯。二是源头治理。查办案件的地点系犯罪结果地,而上游犯罪嫌疑人散布在河南省郑州市、广东省中山市多地。为对侵权产品生产源头进行查处,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赴侵权产品源头地履行职责。三是宽严相济。对于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13名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综合考量涉案人员在侵权产业链中的作用、涉案金额和侵权恶意等因素,对其中8名犯罪情节较为严重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二)审查起诉和指控犯罪
2022年6月10日,公安机关以高某龙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同年7月11日,公安机关以陈某成、黄某珠、汤某铨等12人涉嫌侵犯著作权罪移送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积极进行释法说理,徐某明等4人自愿认罪认罚并在起诉前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在庭审阶段,各被告人均退缴个人全部违法所得。公诉人变更起诉时的量刑建议,对各被告人均建议法院宣告缓刑。
(三)处理结果
2023年3月21日,新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成、黄某珠等13人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不等,对13名被告人分别并处1万至8万元不等罚金。被告人均认罪服判。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聚焦文化体育产品、互联网等领域,依法惩治侵权假冒行为,对侵权产业链深挖彻查,实施“全链条”打击,开展源头治理,切实维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营造鼓励创新、尊重创新和保护创新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