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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某食品店对其经营的驼奶粉作虚假且引人误解的 商业宣传案

发布时间: 2022-09-14

  一、基本案情

  2022512日,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某食品店经营场所内提供室内加热器”3台供老年人使用,称其可以除湿、增强免疫力,促进新陈代谢。另外,该店营业人员通过宣传读本、电脑播放PPT等形式向老年人宣传其经营的驼奶粉可预防和治疗疾病,还用于艾滋病和癌症等疾病的治疗。

  二、处罚结果

  本案由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处理。

  经查,当事人在经营中宣称驼奶粉用于艾滋病和癌症的治疗、用于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佐证依据。当事人经营驼奶粉作虚假且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对该店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万元。

  三、案例启示

  本案中违法人员在店内设置所谓的治疗体验器械,欺骗老年人该器材可以治疗和预防疾病,在老年人体验的过程中,利用书籍、电视播放含虚假宣传内容的PPT等形式,逐渐诱引老年人购买其食品、保健食品。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醒广大老年人,任何食品、保健食品不得含有治疗疾病的虚假宣传字样,食品、保健食品经营过程中经营者不得以食用后可以治疗疾病为诱饵诱引消费者购买其产品。广大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如有遇到类似情况,请不要相信,捂好自己的钱袋子,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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