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沙坡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思路打算
今年以来,沙坡院全体干警在上级检察机关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全市检察工作总体部署及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要求,大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开展巡回检察工作,突出刑罚变更执行工作重点,有效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刑罚执行监管活动顺利进行和监管改造场所的安全稳定。
一、2020年工作成效
(一)坚持政治建检,确保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1. 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检察工作的首要位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要求全院干警把学习宣传贯彻讲话和指示精神作为当前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抓出成效。召开党组会和全院干警大会,抓好学习贯彻,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和思想精髓,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3. 贯彻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我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文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及相关解读文章,党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实际从不同方面和角度就如何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进行研讨交流
4. 认真开展巡视整改工作,根据中共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一巡视组《关于巡视中共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的反馈意见》,院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把巡视整改作为全面政治“体检”,对照反馈意见指出的三十八项的问题开展自查。班子成员和中层领导干部均能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认领问题,勇于担当责任,梳理问题根结,积极开展整改,按期完成各项整改工作任务。
5. 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组成员包联科室制度,充分发挥领导集体的作用。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的落实,共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20次,党小组学习30余次。
6.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分析研判会。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汇报了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情况,对派驻检察,员额检察官办案权限,人、财、物管理等重点工作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仔细梳理,就如何有效防控廉政风险进行认真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和工作措施。
(二)狠抓检察业务办案,有效维护监管改造场所安全稳定
1. 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不断促进刑罚执行检察工作深入开展。今年共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981件(减刑案件976件,假释案件5件);纠正不当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546件,监管场所均进行了积极整改,纠正率达到100%;办理控告举报申诉案件3件;办理纠正违法(违规)案件5件(巡回检察发现1件);发出检察建议书21份(巡回检察发出5份);今年西安地区监管场所共发生在押人员死亡事件10件,均成立调查组深入现场、调查取证,形成报告。经查9件属于正常死亡。在对魏某某死亡案件调查过程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目前我院已经组成专案组正在进行初查中。对省未管所干警庞峰涉嫌虐待被监管人罪进行立案查处,目前处于审查起诉阶段,该案件的办理在西安地区监管场所产生较大震动。
2. 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继续对西安地区各监狱服刑的涉黑涉恶罪犯建立专门档案,定期进行谈话,摸清其思想动态,加强日常检察监督,进行重点掌握。截止目前,西安地区各监狱共关押服刑罪犯5636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后,西安地区监狱累计关押涉黑涉恶服刑罪犯279人,先后有25名涉黑恶罪犯刑满释放,5人调往其它监狱。目前在押涉黑涉恶服刑罪犯249人(其中涉黑服刑罪犯63人,涉恶服刑罪犯186人)。制定《关于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开展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及时全面掌握西安地区各监狱涉及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服刑罪犯情况,建议监狱限制涉黑涉恶服刑罪犯狱内消费,督促加大对涉黑涉恶服刑罪犯的谈话教育力度,督促其积极履行财产刑;建议监狱对涉黑涉恶服刑罪犯提请减刑假释从严掌握,特别是对没有履行财产刑的涉黑涉恶服刑罪犯,建议监狱暂缓对其提请减刑假释,收到良好效果。
3. 加大巡回检察力度,及时发现监管场所安全漏洞。根据省院安排,一月份组成巡回检察办案组依法对省黄陵监狱进行了交叉巡回检察。六月份又组成两个巡回检察办案组,分别对省曲江监狱巡回整改情况和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的刑罚变更执行工作开展了机动巡回检察和专门巡回检察。九月份与十月份我院干警组成省院第一巡回检察组分别进驻省杨凌监狱和省安康监狱,对以上两个监狱的刑罚变更执行、教育改造、疫情防控等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的交叉巡回检察。同时,结合去年巡回检察工作实践,进行深入研究和系统梳理,组织编写了具有较强操作性的《监狱巡回检察工作手册》,受到省院、市院执检部门领导好评。
4.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西安地区各监狱安全稳定。新冠疫情爆发以后,积极主动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检察监督工作,强化与监狱的沟通交流,及时掌握监狱疫情防控动态,制定《西安市沙坡地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驻监检察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各检察室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如何更好地开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坚决杜绝新冠疫情向监狱蔓延。该《指导意见》被市检察院进行了转发。就疫情防控和罪犯医疗卫生工作与监狱召开专题联席会议,对监狱医疗卫生工作和罪犯权益维护等检察情况进行通报,双方对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和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就加强相互工作部署进行研究交流。驻监检察室干警了解到省西安监狱协警林某核酸检测阳性,立刻要求监狱禁止林某进入监区,对林某进行隔离,对林某接触过的相关人员进行排查,并联系防疫部门对其进行复检,在复检中得出林某核酸检测为假阳性,解除了疫情警报。截止目前,西安地区五个监狱均未出现监管干部和服刑罪犯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情况。
(三)狠抓队伍建设,努力培养刑事执行检察铁军
1. 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加强。组织全体干警认真组织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读原著,读原文、悟原理、做到学深悟透;落实双周学习日制度,各科室确定内容,对党的大政方针、政策和政治理论应知应会内容实行全文学、全面学,确保学习时间与质量。把思想交流和谈心谈话作为党建工作新常态。党组成员、科室负责人和全体党员干部认真落实市直机关工委“党支部谈心谈话记事本”要求,积极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及时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实际困难。
2. 认真开展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根据市检察院《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两个通报”精神 切实做好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方案》,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落实以案促改工作,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逐人发言进行深刻地对照检查,开展严肃认真地批评和自我批评。召开“四个查一查”会议,集体查找、讨论研究班子存在问题;党组成员对照“四个查一查”的主要内容,立足岗位职责和分管领域进行自查,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汇总梳理,形成领导班子自查问题清单和自查报告。
3. 业务素能进一步提升。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动新时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新发展的一系列新观点、新思路,学习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新颁布的《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不断促进干警树立刑事执行检察的新理念,切实提高干警检察实务和办理案件的水平和能力;对标兄弟单位提升业务素能,由副检察长带队赴渭南市人民检察院,与渭南市检察院、铜川市检察院、铜川市崔家沟检察院进行交流学习,重点研讨了监管场所日常检察工作和刑罚变更执行检察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学习兄弟单位的工作方法、执法理念,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法,做到“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确保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顺利开展;为进一步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强化干警的使命担当,组织干警赴南京大学开展为期7天的干部教育培训交流实践活动,通过培训提升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打下基础。
4. 基层院建设进一步巩固。组织召开2020检察工作会议、2020年岗位目标任务和党风廉政建设书签订大会,为基层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做好奠定工作。加大信息化建设,积极做好宽屏电脑采购、驻省女子监狱检察室和驻省曲江监狱检察室分级保护和监控联网项目招投标和建设验收工作。
5. 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院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各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再次明确党组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检察工作中,与检察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以主体责任的有力落实,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检察长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内设机构负责人层层签定党风廉政责任书,每一位干警签订廉洁从检承诺书,进一步明晰主体责任内容,细化责任界限,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6. 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推进。及时通报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警示案例,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对全院干警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排查;实行会议、集体活动签到制度,持续整顿会风会纪。组织干警进行学习《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请销假管理办法》。落实上下班网上打卡制度。纪检组不定期检查抽查干警在岗情况,防止脱岗等现象的发生,对于发现的违反上下班纪律、工作纪律的现象和人员进行批评。今年以来市纪委派驻市院纪检组派员多次对派驻检察干警在岗履职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全体检察干警均在岗在位,认真履职,表现出良好的责任担当和精神风貌。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工作中还是有很多的问题和不足。
(一)抓政治理论学习仍有不够深入的问题
政治理论学习主要依靠党组中心组学习、全院大会学习、支部学习、党小组学习,学习方式和手段不够创新,未能将干警学习积极性调动起来,干警个人主动学习、钻研学习不够。改进措施:要在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基础上,根据学习内容将检委会委员、内设机构负责人纳入党组中心组参学范围,提升班子成员和中层领导的政治理论水平;政工科要对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进行检测,对成绩不理想的干警督促加强学习,真正把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融入经常、形成常态。
(二)个别干警仍存在工作懈怠情绪
目前我院干警工作状态较好,但仍有个别同志存在松懒散软现象,对工作的要求不高,办案不够规范,案卡填录不完整。改进措施:院纪检组要严格落实检务督察、从严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从严执纪问责,为纯洁检察队伍提供保障。政工科加强对会风会纪、集体活动出席考勤的督查。严格落实《关于严肃工作纪律和改进工作作风的通知》,实行会议、集体活动签到制度,持续整顿会风会纪。刑罚执行监督科要加强司法规范化工作落实,要求检察官在执法办案工作中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坚决杜绝司法程序不规范、超期办案、案件信息填录不规范问题发生。
(三)意识形态工作需要进一步强化
意识形态工作中仍存在“重业务轻思想工作”倾向,没有真正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是基层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改进措施:院党组要不断深化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切实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要强化院领导和中层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每年度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研讨会和部署会。加大网评员队伍建设,强化检察宣传工作力度,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牢固树立意识形态工作人人有责的思想,大力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全覆盖和常态化。
三、2021年工作打算
2021年,我们一定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重点围绕建设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以“派驻+巡回”检察为载体,强化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和人权保障,全面提升刑罚执行监督水平和队伍素质能力建设,振奋精神,强化措施,开拓进取,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要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
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抓党建带队建,把思想作风建设与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加强内部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思想作风建设与检察业务、队伍建设协调发展。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把思想作风建设责任目标分解到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坚守纪律作风和办案安全的“底线”,严格执行“十项禁令”,不越纪律和禁令“红线”一步,确保队伍思想政治过硬,执法执纪严明,纪律作风优良。
(二)要扎实抓好队伍专业化建设
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学习永远在路上”指示要求,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优化培训计划,将理论学习与实战模式相结合,在实战中锻炼队伍。结合近年来新出台的几个条例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邀请专家学者进行面对面分享讲授,及时掌握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新规定新要求。强化对检察业务骨干和岗位能手的培养使用,充分发挥他们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努力培养一批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
(三)要继续开展好“派驻+巡回”检察工作
要认真学习领会张军检察长讲话精神,积极派员到东部及沿海先进检察院学习取经,全面关注和收集“派驻+巡回”检察取得的成功经验做法,结合西安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实际,提前思考和制定明年巡回检察稳步推进的总体设想思路。要认真梳理在高检院第五届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等级考核评定工作中的亮点和优势、不足与问题,为下一届规范化检察室等级考核评定工作做好准备。
(四)要持续抓好巡视问题整改
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视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我院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五)要切实加大“两房”建设推进力度
院党组、主管检察长和院基建办一定要抓住明年大好时机,争取上级院领导的支持和帮助,拿出具体措施,压实工作任务,积极与省市土地、规划部门联系沟通,积极推进“两房”建设工作稳步开展,争取早日完善手续、早日圈地和早日开工建设,使我院“两房”建设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西安市沙坡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