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是事关区域发展大局的重要课题,黄河流域生态治理一直以来因系统性、跨域性特征面临多重挑战。三年来,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以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为切入点,聚焦工业废水、建筑垃圾、非法排污、行洪安全等突出问题,以检察公益诉讼推动全流域、多维度协同治理,形成“个案突破-行业整治-制度革新”的生态司法保护闭环,为黄河流域生态治理现代化提供创新样本。
个案突破
两个标志性案件打开治理新局面
某煤矿企业非法设置排污口排放工业废水案——排污治理撕开突破口
西川河是黄河三级支流,铜川市桃曲坡水库饮用水源地,承担着下游居民饮水、农业灌溉和朱鹮栖息的多重生态使命。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在发现某煤矿企业通过非法排污口向西川河直排矿井疏干水后,采用“诉前磋商+听证+检察建议+起诉”组合拳,依法督促行政机关责成企业整改。
如今,该企业耗资五千余万元改建的污水排放管道主体工程竣工并投入运行,省生态环境厅也依法核发了入河排污口设置准予许可,困扰地方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迎检察跨改利刃溯源而解。关中平原检察院在此案中打破地域限制,实现源头治理,为同类环境违法案件的快速突破提供了司法范本,凸显个案办理对重点领域顽疾的靶向治理效力。
某污水处理厂违法排放案——污水处理迎来大手术
2023年4月,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在专项行动中发现,某污水处理厂排入石川河渭南段的废水中多项污染物指标超标,随即启动“磋商+检察建议+行政处罚+长效监管”四阶处置:督促行政机关对相关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拆除了非法的排污口、优化了厂区管网设计;建立了24小时智能监控、水质动态监测体系。
这套组合拳有效保护了石川河流域的生态环境,助力黄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安装智能监控和动态监测体系,不仅让排污数据随时可查,更推动同类企业主动升级处理工艺,形成可落地的技术整改方案。
行业整治
协同治理推动全链条规范
跨区划倾倒建筑垃圾案———树立行业整体治理样本
2021年10月,陕西某基础工程公司、西安某汽车运输公司违法向鄠邑区涝河三过村段河道及周边耕地倾倒建筑垃圾,总占地面积近28亩,严重影响河道行洪,破坏了涝河流域生态环境。
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溯源而动,针对建筑垃圾非法排放、非法运输、非法消纳各个环节向多家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一方面监督相关单位对鄠邑区涝河河道及周边耕地污染进行彻底整治修复;另一方面督促西咸新区、西安市雁塔区规范完善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许可管理,实现“排放-运输-消纳”全链条监管,促进行业监管标准统一,实现从局部清理到行业整体治理的跃升。
跨区划倾倒工业废水案:工业废水治理的变革
2022年10月,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渭南某公司数月间将1200余吨强酸性废水通过槽罐车违法转运至铜川市,趁夜间通过污水管网排放,导致受纳水体遭受污染,威胁渭河生态环境与水安全。
办案团队突破地域限制,协同属地检察机关一体履职,督促两市行政机关齐抓共管,在指导涉案企业规范废水处理流程后,对辖区内60余家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帮助企业提前发现排污隐患,建立源头防控机制,将污染管控从“出事追责”转变为“日常防治”,为行业系统性治理提供了实践模板。
制度革新
基层治理的创新实践
渭河阻洪作物清理案:巡回检察筑牢行洪安全屏障
在对陕西渭河湿地开展生态环境巡回检察时,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发现渭河某段河道违法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等,存在安全隐患,随后立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
关中平原检察院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及时履行监管职责,对河道内部分高杆作物、林木进行修伐,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得到有效保护。依托巡回检察机制,将行洪安全监管纳入常态化制度框架,推动流域治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升级,为黄河流域系统治理注入制度动能。
司法守护下的黄河新叙事
下一步,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充分发挥跨区划检察院与区划检察院相辅相成、一体履职的生态环境法律监督体系优势,并深入研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公益诉讼的联动机制,让每一个生态环境损害问题都能得到合理解决,让公益诉讼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同时,积极探索大数据技术在检察监督中的应用,通过优化现有数据资源分析模式,逐步提升生态环境类案件的线索发现和证据固定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是陕西高质量发展的基准线。关中平原检察院作为管辖黄河流域跨行政区划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专门的检察院,以司法之力护黄河安澜,让母亲河生机永续,是我们始终如一的使命担当。我们将持续探索跨行政区划检察办案工作新机制,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安澜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筑牢法治根基。
(撰稿:张建 审核:陈建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