滔滔黄河,滚滚向前,泱泱华夏,生生不息。几千年来,黄河两岸上演着一幕幕雄伟壮阔的故事,传颂着一首首波澜壮阔的史诗。黄河用它的奔腾,丰饶沿岸的土地,养育沿岸的子民,流淌的黄河文化孕育着中华民族的自强不息,滋养着一代代中华儿女不断奋进,如今轮到我们走好新时代新征程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
2025年4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正式施行两周年,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牢记“国之大者”,扛起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检察责任,用脚步丈量蜿蜒,用足迹摹画辽阔,交出守护黄河秀美安澜的跨区划检察答卷。
2019年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保障黄河长治久安,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等要求。
如何回应总书记的殷殷嘱托?
以办案为中心,统筹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关中平原检察院的回答。
两年来,关中平原检察院摸排了一批非法排污、非法取水、违法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破坏湿地等涉黄河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其中立案23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0件,公开听证4次,起诉1件。1案入选最高检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典型案例,1案被中国政法大学等五大基地评为优秀案例,4案入选省院典型案例,工作做法被《检察日报》《陕西日报》《法治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
这些成绩,是我们用实际行动践行检察责任的有力证明。
西川河作为黄河二级支流石川河的重要水源地,承载着铜川市朱鹮栖息、生活和农业用水的重大生态责任。关中平原检察院从一条非法排污线索入手,发现某煤矿企业拦河截水,通过非法排污口将矿井疏干水直排西川河,严重危害黄河水体安全。为打破地域限制,实现溯源治理,关中平原检察院干警通过咨询相关领域专家、多次组织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座谈,通过诉前磋商、公开听证、制发诉前检察建议、起诉等方式,对整改方案可行性进行审查判断,推进整改进度,在诉讼期间促成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如今,该企业已拆除拦河大坝,取得排污许可,污水排放管道竣工并投入试运行,非法排污问题从源头得到根治。
渭河是黄河的第一大支流,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是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一环。关中平原检察院积极落实直属分院《对陕西境内自然保护地及其相关联重要生态功能区开展生态环境巡回检察的方案》,对陕西渭河湿地开展生态环境巡回检察时发现,渭河某段全长46.8公里,南岸堤线长26.74公里,涉及4个乡镇的11个行政村,北岸堤线长20.06公里,涉及8个行政村。该段河道管理范围内均存在违法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禁止在渭河干流及直流河道管理范围内种植阻水林木。林木及高秆农作物,容易阻挡上游浮物,削弱过水能力,导致水位升高,改变河势流向,影响行洪安全。针对这一情况,关中平原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立即行动,通过诉前磋商、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对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问题未严格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问题,及时履行监管职责,河道行洪安全得到有效保护。
黄河流域是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要保护弘扬黄河文化,传承好历史文脉和民族根脉。我们牢记总书记嘱托,邀请两名长期致力于长城研究和保护的文物专家,共同对分布在韩城、合阳、澄城、大荔、华阴市等地的战国魏长城遗址进行了全面寻访。借助智慧“外脑”,对沿途发现的诸多问题,立即展开行动,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以“检察建议+专家论证”组成法治与文化的合力,抢救魏长城遗址。截至目前,关中平原检察院立办行政公益诉讼立案3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件,公开听证1 次,向区划检察院移送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件。
黄河是我们共同的母亲,保护黄河需要各方齐心协力。筑牢黄河保护法治屏障,扛牢黄河保护法治责任,就必须融入黄河保护治理一盘棋。
我们积极推动检察机关一体履职,融合履职。截至目前,关中平原检察院共向区划检察院移送案件线索33件,与蓝田县检察院携手保护灞河支流水源,与潼关县检察院共同维护黄河护岸工程。联合潼关县人民检察院邀请渭南市等沿黄河市县检察机关共同举办“与法同行守护绿水青山 携手共进共推黄河安澜”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主题活动。与旬邑检察院、乾县检察院建立跨区划保护黄河流域检察协作配合机制,分别签订《关于建立跨区划保护黄河流域检察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以实际行动助推形成和完善跨区划院与区划院相辅相成、一体履职的黄河保护格局。
我们积极构建“检察+”保护治理格局。关中平原检察院联合潼关、韩城等沿黄河市县河长办、水利部门共同举办《黄河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与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矿产资源调查中心建立协作机制,引入卫星遥感等现代科技手段;与陕西黄河河务局韩城、合阳、大荔、潼关河务局分别签订了《陕西黄河干流关中段流域保护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携手建立“检察监督+流域管理”依法治河管水新模式;与河务局赴黄河潼河口控导工程现场开展联合巡河,通过现场交流、实地查看等方式,了解工程设防标准、黄河即时流量等,就河道污染整治、周边工程可能对黄河河道安全产生的隐患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
这些举措,是我们携手多方伙伴,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唱好新时代“黄河大合唱”的法治声音。
检察机关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依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和《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是检察机关扛牢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政治责任的应有之义。
搭建党建品牌,持续推动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互促互进。作为肩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新使命的跨区划检察机关,关中平原检察院与陕北高原检察院,共建“黄河生态检察卫士”检察品牌,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大局,秉持笃行、精进、和融、励新的工匠精神,用跨越山河的脚步诠释守护黄河安澜的硬核担当。
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监督,把检察工作纳入阳光下。关中平原检察院多次邀请全国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等参加案件公开听证会、案件整改“回头看”等活动,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及时汇报检察履职情况,坚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落实到黄河保护工作开展的方方面面。
“关中平原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跨区划倾倒工业废水行政公益诉讼案,不仅达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增强了园区企业的整体环保意识,推动了建设法治化民营企业的步伐,并且在检察机关的督促下,两地环保部门建立的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在这一年中对两地区划内生态环境治理产生有效作用。这不仅展示了跨行政区划公益诉讼的独特作用,也是检察机关在法治轨道上助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创新实践。”全国人大代表、渭南鼎信创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逆向工程技术员刘盼感叹。
习近平总书记提到“黄河很美,将来会更美。”如今,让黄河更美的画卷已徐徐展开,关中平原检察院将全力筑牢黄河保护的检察屏障,用法治力量守护“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用公益诉讼传唱黄河文化伟大颂章,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摹画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检察篇章!
(撰稿:赵荷萌 审核:陈建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