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没有因为电影掉泪,总以为自己内心足够强大,但是一部以真实案例改编的韩国电影《素媛》,令我心痛不已……
那个可怕的雨天
电影中的受害者素媛,本名叫娜英,是一个出生在韩国的8岁女童。2008年12月一个雨天的早晨,娜英独自上学,途中遇到变态恶魔赵斗淳,他假意搭讪小女孩,然后把她挟持,对女孩儿实施了丧心病狂的性侵犯罪,作案过程恐怖至极、残忍至极!
赵斗淳,1952年出生,案发时56岁,案发前已经有17次犯罪前科。其中与本案最类似的一起是强奸一名19岁的少女,仅被判刑三年;另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只判了两年,原因是该案系赵斗淳醉酒后实施的行为。这位劣迹斑斑的罪犯,他已深谙韩国法律的漏洞。按照韩国刑法第十条规定,如果犯罪者,精神状态不稳定而失去基本辨别事物的能力,可以获得减刑。在韩国,醉酒被认定为和精神病一样属于心神微弱,从而导致许多严重刑事犯罪的人可以用这条来规避法律的严惩。
法庭上,赵斗淳起初否认自己到过案发现场,直到现场发现他的两枚指纹、DNA、体液,鞋底上有被害人血迹后,他又以自己醉酒没有任何记忆为由,拒不承认犯罪行为。一审对赵斗淳判了15年,按照当时韩国的法律规定,强奸未成年人最高刑只有15年。犯下这样的滔天大罪,赵斗淳没有任何的歉意与悔改,自始至终不愿意承认自己的犯罪行为,一再以醉酒为托词,试图逃脱法律的惩罚。最后法庭以赵斗淳醉酒后自控能力差为由,对赵斗淳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在我国,按照《刑法》236条的规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致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赵斗淳在中国,以故意杀人(未遂)、故意伤害、强奸数罪并罚,加上累犯,被判死刑的可能性极高。
孩子的伤、是全世界的痛
判决后,韩国有60万人向总统府青瓦台网站留言请愿,要求重新审理该案。但根据韩国现行法律,同一案件不能重审并加刑。时任总统的李明博不堪压力向公众下跪致歉,并承诺修订法律。2009年韩国对性侵儿童犯罪最高刑从15年提升为30年,2013年又提升到无期徒刑。2012年,韩国开始对性犯罪者施行性冲动药物治疗,允许使用化学药物进行化学阉割等方法。
一部新法的诞生,往往是以个体的惨痛遭遇为代价!
据狱友介绍,赵斗淳在狱中坚持锻炼,仍有暴力倾向,他在心理课介入情况下再犯罪几率高达76%。2020年12月13日,赵斗淳刑满释放。抗议群众围满了他家门口,警察在一直护卫。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万分之一的可能遭遇到某个人身上就是百分之百。这场悲剧彻底改变了一个本应健康成长女孩的命运,把这样一个“炸弹”安插在民间,公众怎么会不恐慌?网友不禁要问,韩国的法律,如此地关心罪犯的人权,那么可怜的被害人、无辜群众的安全又有谁来保障?最可怕的不是没有法律,而是有法律却没有起到保护被害人的效力。
我们能做什么
现代社会,随着工作、生活节奏的加快,许多人感到不堪重负。如果没有良好的心态、健康的思想和适度的排解,将会患有不同程度的心理疾病。据相关统计,有性侵犯罪前科的人,再犯罪概率远远高于其他人,对这类人群的心理辅导、持续关注、监督防范是必不可少的。
2018年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2020年5月最高检会同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2020年10月《未成年人保护法》重新修订,该法规定了家庭应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学校、幼儿园应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建立了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系统,对有前科的人进行行业禁止。
国家在行动,家庭也必须行动起来。性教育,必须要从娃娃抓起。告诉孩子,身体哪些部位是隐私,别人不能看也不能摸,也不能触摸别人。教会孩子树立正确的性观念,遇到危险如何自救、保护自己。作为监护人,看管的儿童不能脱离监管视线,不少性犯罪都是临时起意,不把孩子交给陌生人代管,同时破除熟人放心的观念。
对于未成年的保护不是某个家庭、某个学校、某个组织的事情,它需要国家、社会、家庭、教育机构、司法机构及保护未成年人组织形成合力共同实现。可以说,目前,我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已经呈现全方位、立体化保护态势,我们永远不愿再看到这样的悲剧上演,但潜伏在民间的恶魔并未消失,对未成年人保护没有终止符,安全教育永远在路上!
(来源:陕西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