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现有职能部门6个,分别是政工科、刑罚执行监督科、、公益诉讼团队、驻陕西省女子监狱检察室、驻陕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检察室(未检工作团队)、驻陕西省西安监狱检察室。
主要职能是:
依法办理黄河流域关中平原地区五地市(宝鸡、咸阳、西安、渭南和商洛)跨行政区划公益诉讼案件。
依法对陕西省女子监狱、陕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长安监狱)、陕西省西安监狱进行派驻检察监督。
依法办理以上3个监狱提请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办理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服刑人员死亡检察案件;办理维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的控告举报申诉案件;对罪犯再犯罪案件开展批捕、起诉。
依法对以上3个监狱开展巡回检察,受省检察院指派开展全省跨区域监狱交叉巡回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