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人民检察院将传统文化、检察智慧深度融入社会治理实践中,全方位助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促进诉源治理,建立“刑事和解+乡约”多方主体参与的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推进取证办案、矛盾化解、综合预防“一体式”办案,构建“五化”工作模式;成立“刑事检察+乡约”工作站,搭建共享共建共治的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平台,实现实现普法宣传、心理疏导、刑事和解、检察听证四个“一站式”服务,培育乡风文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服务社会综合治理和乡村振兴工作。
积极探索发挥乡规民约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融合自治、法治与德治,加强诉源治理,以规范、劝诫民众日常行为,特别是对于因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纠纷酿成的故意伤害类等轻罪案件,通过乡贤代表等多方参与、见证调解,强化释法说理、提升司法透明度,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化依法能动履职,全方位提升办案质效,将刑事和解关口双向延伸,促进无诉村庄、无诉社区建设,以良善风俗促矛盾化解,以刑事和解促办案效果的三个统一,结合办案开展普法宣传12次、乡贤代表参与双方当事人心理疏导调解8次、刑事和解20件、公开听证20次;通过个案、类案办理,提升问题意识,及时发现社会治理线索,制发检察建议2份,推动形成“轻罪案件”诉源治理工作机制,以“我管”促“都管”,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