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上午,在蓝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蓝田县人民检察院宋晓玲副检察长受苟勇检察长委托,向人大常委会汇报了该院2022年以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
会上,宋晓玲副检察长从公益诉讼职能定位、案件办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成绩和存在问题、下一步打算等方面全面报告了该院2022年以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在分组讨论时,人大主任、副主任、常委及参会人员对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进行了充分的肯定,肯定了该院在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取得的成绩,并对进一步开展好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了要求和期望。
最后,吴永平主任对公益诉讼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升执法司法理念,努力满足新时期党和政府、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新期望新要求;二是加大公益诉讼职能宣传力度,让社会认识到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意义,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来;三是持续探索检察机关司法与行政机关执法衔接工作,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四是深入研究解决困扰公益诉讼工作的弱项短板,加强公益诉讼人才队伍建设。
下一步,蓝田县人民检察院将严格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按照吴永平主任的要求认真落实和推进本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服务蓝田县“五有六好五示范”幸福家园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