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切实提升检察办案质效,5月20日,蓝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案件质量专项评查通报会。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董一钊主持,全体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及书记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陕西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通报了本院2024年度捕后判处轻缓刑案件评查情况,就案件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使用、案卡填录方面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整改建议。
会议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意识。办案人员要强化对案件事实、情节、证据的全面审查,特别是审查逮捕案件要加强逮捕必要性审查,确保逮捕措施适用恰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要进一步提升法律文书质量。法律文书质量是办案质量的直观展示,要把精益求精的工作标准落实到每个案件、每份法律文书中。要强化法律文书制作质量,切实提升法律文书的严肃性、权威性。
三是要进一步强化评查结果运用。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剖析原因,深入挖掘案件质量评查中出现的问题根源,做到以案促改,切实把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转化为业务能力提升的实际效果。
下一步,该院将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把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与流程监控、数据质量核查等形成一体化工作机制,以高质效案件质量管理促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