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督察组庞云辉组长一行到蓝田县院开展“五一”节前专项督察工作。
市院督察组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对“五一”节前蓝田县院落实省检察院和市检察院安排部署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工作会上,宋晓玲副检察长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持续纠治“四风”、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机关安全生产、信访维稳、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进行了汇报。
督察组认为,蓝田县院能够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全面做好“五一”节前各项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有力、落实很细。同时提出几点工作意见:一是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压实纠治“四风”的政治责任。二是“五一”期间严格落实带班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干警按时到岗,强化信访维稳等重点工作的汇报处置,制定好对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预案。三是严格执行廉洁过节的纪律规定,落实好最高检“禁酒令”,做好公车封存、档案归档管理、文件分类保管等工作,确保“五一”期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