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9日,蓝田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位于孟村乡张郗河村郗波亭家的蓝田县第一个党组织---中共蓝田特别支部会议旧址,院内杂草丛生,房屋多处墙壁开裂,已出现部分房屋倒塌情况,严重影响革命精神的传承和爱国主义教育的弘扬。
该院遂联系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安军事检察院,双方经多次走访调查、实地查看,确认蓝田县特别支部会议旧址遭受严重破坏是由于长期无人管理所致。
革命旧址保护问题涉及蓝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蓝田县文化和旅游体育局,该处旧址保护应由有哪个部门管辖需要进一步确定。该院组织两部门召开座谈会,确定保护单位,因该旧址属于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确定由县文化和旅游体育局管理保护。后该院联合解放军西安军事检察院于2021年11月18日向蓝田县文化和旅游体育局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对中共蓝田特别支部会议旧址予以修缮,确保蓝田特别支部会议旧址恢复原状,并加大日常保护力度,确保该处革命遗址不被破坏,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损害。
收到检察建议后,蓝田县文化和旅游体育局高度重视,并积极向市文物局申请专项维修金144.6万元用于修复工作。目前该旧址正在积极修缮中。
该案的办理为教育全社会赓续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传统贡献了军地检察力量和智慧,为蓝田县党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增添了新亮点。下一步,蓝田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案为契机,积极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更加深入的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在这片热血沸腾的红色土地上,不断前行,牢记初心,勇担使命,立足本职,加强与相关机关的联系,合力保护好革命文物,把革命精神传承好,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