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29-82880500
举报电话:029-82752000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动态 > 本院动态

检警合作能动履职减少诉源案件

发布时间: 2022-06-14
  614日,蓝田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组织召开刘某一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检察公开听证会,邀请政协委员、村委会代表、村民代表共五人担任听证员与办案民警、当事方参加会议。该案在承办人拟定相对不起诉的初步处理意见后,通过听证会的公开审查手段,承办人意见获得一致通过。

邻里纠纷、经济纠纷引起轻伤害案件历来是基层办案的痛点,其存在自身特点:一是案件发生原因简单,多为邻里宅基地地界、婚恋纠纷、财产经济类、偶发小矛盾等纠纷引起的打架事件;二是各方矛盾当事人较多,往往是家族式参与,案件体现出小而繁杂的利益诉求;三是伤害后果以轻伤一级和二级、轻微伤等常见,医疗救助费用不大;四是当事各方缺乏信任的第三份调解机制和中间人,使得矛盾久拖不决;五是各方鲜有法律知识,对很多问题和诉求坚持自然朴素的乡土情结观点,不注重从成文法角度寻求利益支撑点,需要加强普法力度;六是多数案件存在附带的行政、治安类多次报警和处理记录,刑事是由治安案件矛盾逐步激化而来。

针对上述案件特点,该院刑事检察在案件处理中,坚持能动履职,充分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对侦查过程中没有缓和矛盾,而检察环节具备条件的种子案件,积极会同办案民警磋商调处办法,由办案民警从治安调处的角度先行做工作,逐步缓和各方矛盾,通过充分保障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诉求,同时从认罪认罚的角度给嫌疑人讲明利害关系和案件可能的走向,促使双方在案件中找到利益共同点,给刑事和解提供前提;二是在检察环节,经过讯问、询问案件事实、核实证据,向各方当事人讲明利害、法律规定,之后再由检方办案人予以充分释法说理,从最终诉权引导的角度平衡各方意见,坚持准确认定自首、坦白,贯彻宽严相济、认罪认罚制度,在充分保障被害人利益的基础上,促使嫌疑人充分享受制度红利,最终能够认罪认罚并积极赔偿;三是通过增加无关联第三人代表作为听证员的方式,充分利用检察听证、不起诉公开审查等手段,增强案件办理透明度、司法过程可视化程度,从而提升司法公信力,促使各方更容易达成共识,充分利用好公诉权的可选择性,将一部分矛盾较浅的,符合刑诉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要求的轻型、刑事和解类案件诉讼程序终结在检察机关。

通过加强检警合作调处,谋求个案处理三个效果和谐统一。从侦查前端来看,通过检察环节案件和解处理,从源头上减少公安处警工作量和治安纠纷;从诉讼后端来看,从根本上消减移送法院的案件量,达到减少诉源案件的目的,通过近年的努力,该院年均能减少向法院移送刑案1020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