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巡查中发现的辋川镇辋川河李家河一号隧道段河道内,存在未经审批私自搭建简易房屋、砂场和水电站遗留厂房等三处违法建筑,严重影响河道安全及行洪安全,危害秦岭生态环境的问题,该院积极与县水务局河道管理站、辋川镇政府座谈磋商,讨论整改方案。县水务局及辋川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负责,联系机械,仅用三天时间就对违法建筑进行彻底拆除并及时清理建筑垃圾,保障了河道行洪安全,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下一步,该院将加强与县河长制办公室信息沟通联动,积极落实河湖长+检察长机制落实落细,对我县辖区内的河道行洪安全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治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隐患,通过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河湖生态问题彻底整治,形成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合力,共同守护蓝田水清河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