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甲系安村某村组小组长,和陈某乙系邻里乡党,2020年2月的一天,两人因为琐事发生冲突,造成陈某乙受伤,经鉴定为轻伤。案件移送该院后,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该案双方已经达成民事赔偿协议,陈某乙对陈某甲表示谅解,且当时陈某甲在协助政府工作人员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有一定的职务行为。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社会矛盾已经化解,且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经征询参会人员的意见,一致认为陈某甲在日常的履职工作中表现尚好,案发当天也是协助政府执行防控任务,希望检察机关对陈某甲从轻处理。
今年以来,该院刑事检察工作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工作的抓手,通过公开听证打造“阳光检察”。此次检察公开听证旨在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法治形式,让听证参加人全面参与、充分监督、真正赢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