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卫兵检察长一行认真听取了镇村干部关于镇情、村情的详细介绍,结合办案工作,对一起司法救助案件进行深入回访。在此案的办理过程中,办案检察官综合考虑被救助对象的家庭环境、经济条件、现实困难和基本诉求,提请院领导与县政府分管领导、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村干部等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从申请低保、申请临时救助、帮助解决生活困难、化解家庭矛盾等多方面入手,为群众解决现实难题,与群众共渡难关,努力实现执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让检察工作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群众。
办案工作有期限,执法为民无止境。“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以来,蓝田县检察院更加着眼履职细节,让每一项执法办案工作不仅有力度更加有温度,真正把检察关怀送进群众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