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五一”假期期间,蓝田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出行时发现,辋川镇至红门寺路段公路路基多处塌陷、路面空悬、没有警示标志,该干警随同家人立即搬放石块放置危险路段以作警示。
该路段属于山路,路面较窄,多处不足两车道宽,在会车和夜间行车时,毁损路段极易造成生命、财产安全事故。收假后,该干警向职能部门打电话告知险情,要求立即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随后,研究并制发了《检察建议书》送达职能部门,要求及时修复毁损路段;同时针对今年雨水较多、夏季汛期即将来临和蓝田县山路较多的情形,建议职能部门建立“暴雨、洪涝灾害等突发事件毁损公路的应急预案”及“道路巡查机制”。
该院将继续跟踪、监督职能部门对该路段的修复及建章立制情况,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实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