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蓝田县的蓝小公路全线处于秦岭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该路段K1449段左侧系土石混合边坡,十余年来常有泥石流、滚石等地质灾害发生,存在危害秦岭生态环境、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隐患。该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该线索,积极立案调查,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行政机关积极整改,消除了持续十余年的边坡安全隐患,有力保护了秦岭水土资源,有效地预防了地质灾害的发生。
该院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提高办案质效,切实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守护好金山银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