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该院民行部部长在得知《西安日报》刊登的一则关于峙峪河成了沿岸居民“垃圾场”的消息后,即刻带领部门干警前往蓝田县汤玉镇高堡村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在案件现场,干警看到河岸边的垃圾有被刚刚清理过的痕迹,但垃圾箱外仍散落着塑料袋、易拉罐、皮鞋、各色的包装盒等多种生活垃圾,垃圾箱附近竖立着“严禁倾倒垃圾”的牌子,但举报电话一栏却是空的。干警通过走访群众、拍照取证等,对掌握的线索进行了进一步的核实、排查,力求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保责任主体受到法律制裁,生态污染得以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