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今年的消费维权年主题是
“激发消费活力”
你平时购物有没有买过假冒伪劣商品?
有没有遇到网购食品安全问题?
有没有被商家拒绝退款过?
有没有遇到过快递丢失、被损坏的问题?
……
那么,遇到种种不好的消费体验
你又是如何解决的呢?
今天
检察官就带您沉浸式普法
学会用法律武器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
“3·15”即“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的保护消费者权益。
在我国,每年的“3·15”都会对消费维权的相关问题进行重点曝光。
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主要享有以下权利: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求教获知权、依法结社权、维护尊严权和批评监督权。
消费者如何维权?
【线下店铺】
与商家沟通:如果买了有问题的商品,可以先与商家协商解决。
官方网站进行投诉:登录12315投诉官方网站反映情况。
拨打12315投诉电话:如果与商家沟通以后,问题得不到解决,就可以拨打12315投诉电话。
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可以向当地的工商部门或质检部门反映自己遇到的难题。
【线上店铺】
01 网站投诉
各个大型购物网站都有自己的客户服务部门,处理各种交易纠纷。
可向网站提供购买商品的照片、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相关信息,进行投诉或举报。
如果涉及刑事犯罪嫌疑的,各个大型购物网站还应向公安机关及时反映情况。
02 网上报案
一旦遇到网购诈骗,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请求公安部门查封网站和骗子的手机电话及银行账号。
一般向各地公安局网监处报案,也可电话报警。
03 消协投诉
与普通商品一样,网上购物的商品发生消费纠纷,也可向省、市消协投诉,维权热线:12315。
温馨提醒:网购有风险,购物需谨慎。
维权小贴士
“7日”: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15日”: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天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
“三包有效期”:“三包”有效期为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商品。
常见的消费“陷阱”
虚构原价:先抬高原价再进行打折,实际比原价还高。
语意模糊:如“买一赠一”,请看清楚买什么送什么。
返券限购:消费返券促销,可总是设定许多限制条款。
宣传不实:打出全场几折起的宣传,可你总能发现很多商品不参加活动。
张冠李戴:你以为是某大品牌,买回家认真一看,原来是某品牌的象形字。
隐性消费:通过一些隐形的手段出售或变相出售消费者并不需要的商品。
针对这些消费“陷阱”,我们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不轻信商家宣传,理性消费;
2.商品当面检查,看是否符合质量标准;
3.问清活动规则,避免掉入连环消费陷阱;
4.在接受免费服务时,问清免费项目和收费项目;
5.保留相关购物凭证,以便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6.权益受到侵害时,积极主张权利,及时投诉或举报。
日常生活中,难免会遇到说不尽的消费陷阱、走不完的维权之路,在此检察官提醒大家:
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我的权益我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