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印发了《西安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科技创新典型案例》。其中临潼区检察院办理的吴某某侵犯商业秘密案入选。
【基本案情】
2017年7月,被告人吴某某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伙同高某某(已判决)从被害企业职工种某某(已判决)、王某某(已死亡)处购买企业发电装置的图纸。
高某某花费9000元从种某某处购买图纸一套,花费5000元从王某某处购买图纸一张。后高某某将图纸寄给吴某某。吴某某获取图纸后盗用该公司发电装置的设计、制造等技术秘密,未经受害企业许可制造销售该公司的产品,并将产品成套卖给山东某企业,销售价值达145万元。
经司法鉴定被害企业发电装置为商业秘密,并经司法鉴定给被害企业造成损失58万元。
2023年10月,公安临潼分局将该案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法惩治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坚持知识产权案件专业化办理,以在企业设立的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络点为平台,多次与企业沟通,为企业送去法律服务,有力保护了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临潼区检察院将继续依法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高质效办理好每一个案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工作,持续开展“检察护企”活动,推出更多护企措施,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以检察履职更好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